A24:社会与法/海上拍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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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新区检察院独家披露一起延续10年特大集资诈骗案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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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6月16日 星期六 放大 缩小 默认   
数百人掏钱押房产“借”给她4400万元
浦东新区检察院独家披露一起延续10年特大集资诈骗案始末
孙云 蔡顺国
图 CFP
  2010年,浦东南部某镇发生一起延续10年、涉及数百人的特大集资诈骗案。根据被害人所述,被骗金额超过1亿元,虽然其中一些因缺少证据无法认定,但最终被法院认定的资金仍高达4400万元。包括村镇干部、区级劳模、企业家、村民在内的受害人掏出数万元至数百万元,甚至抵押房产,将钱交给主谋陈文芳及帮她吆喝张罗的两名“吹鼓手”,谋求高额利润。

  这起案件涉及面广、时间跨度大,侦破、定性、追赃难度都很大。2011年12月法院宣判后,这起在当地一度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的案件已归于平静。记者独家采访浦东检察院检察官,披露案件告破始末。

  “拆东补西”不断借钱

  1950年出生的农妇陈文芳在当地人眼中是个老实巴交的人。她从1995年起借债经商,一直口碑很好,虽然借款月利高达2%-5%,滚起雪球来可谓天文数字,但她还钱从不拖欠,甚至十分主动。2009年,一名债主意外身故,家人并不知道她曾经借给陈文芳10万元,但陈文芳仍主动归还了这笔债。

  当地人知道陈文芳从不赖账,也不挥霍,都愿意借钱给她。然而他们却不知道,陈文芳根本不是经商的料,虽然靠买卖房产赚了几十万元,但其他生意都失败,根本无法支付庞大利息。她只能不断以在江西宜春投资房地产、安徽广德建汽配城等为理由借钱,用于归还债务。直到被捕,她仍抱着终有一天能赚钱还清债务的幻想。

  陈文芳的糊涂头脑众所皆知,让外人看不懂的是,许多受害人并不将矛头针对她,甚至抱有同情地认为,她是受身边两个“寄生虫”——何晓红、杜娟怂恿,才把骗局越搞越大。何晓红、杜娟通过借债给陈文芳赚过大钱,发现真相后,不仅不劝阻,反而出谋划策,以陈文芳的名义出去拉生意,居中介绍赚取利差。连陈文芳的丈夫也被算计,抵押名下房产,将现金交给何晓红,用于归还他人借款。而且,何晓红生活奢侈,转移财产,导致许多受害人在案发后无法追回损失。

  以上便是这桩骗局的基本情节。如今案情看上去是那么一目了然,但最初立案时却是千头万绪,何晓红、杜娟两人当时还长期逍遥法外,令受害人十分不满。

  两次要求补充侦查

  2010年9月9日,警方立案侦查。同年12月底,此案被移送浦东新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清晰地记得,材料只有薄薄两页纸,其中关于犯罪事实的描述只有5行字。

  检察官敏锐地感到,案情远比这5行字复杂。他仔细梳理事实和证据,光讯问陈文芳、核查案件事实就花了3天,讯问笔录长达22页。在抽丝剥茧中,检察官发现这起案件十分复杂,承办民警虽投入大量精力,但人力有限,且对两名取保候审的重要犯罪嫌疑人未采取必要侦查手段,案件仍有许多疑点。

  2011年1月25日,浦东新区检察院将案件退回补充侦查,检察官撰写了3页纸的《补充侦查提纲》,建议警方加大办案力量。1月30日,检察院又发出《补充意见》,提炼案件实质,提出全新追赃思路,锋芒直指已获利的早期借款人和接受受害人抵押房产而放贷的小额贷款公司,扭转赃款无从追回的局面。

  2011年2月,警方将经过补充的《起诉意见书》送交浦东新区检察院,检察机关再次将案件退回,要求补充侦查。

  受害人质疑变认可

  检察官收到案卷几天后,受害人就闻讯而来,劈头盖脸一顿质问。之后几周内,几乎每天都有受害人结伴上门或打电话,倾诉遭遇、反映线索,且情绪激动。

  更让检察官焦急的是,何晓红东躲西藏,受害人在她家里寻死觅活,还有人发现她已将大量财产转移到亲家手中,不断向其亲家追讨,一名六七十岁的老太差点在他家门外自杀。检察官建议加大查处力度,防止犯罪嫌疑人逃脱法律制裁,影响司法机关公信力,危及一方稳定。

  同时,检察官主动帮受害人解决实际问题。一次,一名姓徐的受害人向邻居张某借款数万元交给陈文芳投资,试图从中赚取利差。因此,她在欠条上注明的借款金额已包括了到期后的利息,总计十几万元。陈文芳被捕后,徐某无法还钱,被张某告上法庭,这让她急得直跳脚。她先后到浦东新区检察院来了十几次,检察官主动致电法官,说明徐某一案存在的特殊情况。

  检察官也严肃指出,其中不少人应当反省自己推波助澜的不良作用,正是他们想赚取利差的贪心导致了损失的扩大,也拉了更多人下水。检察官的有理有节、诚意耐心得到了受害人的一致认可。

  追踪赃款一审宣判

  2011年3月14日,市检察院领导听取专题汇报,就维稳工作、案件定性、强制措施、引导侦查等提出具体要求。3月18日,市检察院和市公安局联合召开会议,决定由市区两级抽调警力共20余人组成专案组,对何晓红、杜娟二人提请逮捕。同时,检察官再次发出《引导侦查意见》,并附上众受害人列举的“多得赃款人员名单”,特别对何晓红的犯罪事实作出分析,提出有针对性的侦查突破方向,从不断狡辩的她口中获得实情。

  在细致调查中,检察官发现,众人对何晓红挥霍和转移赃款一事所反映的种种线索相互吻合,具有极高可信度。他们将这一情况及时提供给警方,以便追赃。后来果然证实,何晓红的银行账户不断有大笔现金转入亲家账户。

  浦东新区检察院发出的一系列补充侦查意见对案件侦破和追赃起到很大推动作用,案件最终的审查报告长达130页。2011年12月,法院据此作出一审判决:3人均犯集资诈骗罪;陈文芳骗取资金4400余万元,判处无期徒刑,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何晓红参与集资诈骗611万元,判处有期徒刑15年,罚金50万元;杜娟参与诈骗311万元,判处有期徒刑9年,罚金30万元。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本报记者 孙云 特约通讯员 蔡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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