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物价局总经济师沈念东解释,年度方案为第一档电量水平为户均每年0—3120度(含)的用电量;第二档电量水平为户均每年3120—4800度(含)的用电量;第三档电量水平为户均每年超过4800度的用电量。
每月账单►►
标出年度累计度数
本市实施阶梯电价后,当前按月抄表并结算电费的方式不变,当累计电量达到阶梯电量年度分档基数临界点后,即开始实行阶梯加价。同时,市电力公司将在每月的电费账单中标明用户年度累计用电量情况。
峰谷价格差►►
调价后保持2:1水平
本市居民阶梯电价水平分档递增,同时继续推行分时电价。第一档电量电价不作调整,并且三年之内保持基本稳定,分时电价峰时段(早6点至晚22点)每度电0.617元,谷时段(晚22点至次日6点)每度电0.307元。第二档电量电价,峰时段加价标准为每度电0.06元,谷时段加价标准为每度电0.03元。第三档电量电价,峰时段加价标准为每度电0.36元,谷时段加价标准为每度电0.18元。如此一来,峰谷价格差依旧控制在2:1,调价后谷时段依然是“半价电”。
未分时电价第一档每度电0.617元,第二档每度加价0.05元;第三档每度加价0.30元。
一户多人►►
每月增加100度基数
本市居民阶梯电价适当解决一户多人口家庭问题。对于本市户籍人口多的居民家庭,具备分户条件的,尽量分户分表。不具备分户条件的,户籍人口为5人及以上的家庭,每户每月增加100度的阶梯电量基数;户籍人口为7人及以上的家庭,也可以选择按照每度电0.024元钱的居民阶梯电价平均提价水平加价计费。本市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家庭,按照每户每月15度的电量标准设置免费用电基数。
本市居民阶梯电价自7月1日起实施,即8月的抄表起实施。今年7—12月用电量按照整个年度电量的一半计算。也就是说,下半年申城三档总电量分别为0—1560度,1560—2400度和超过2400度。从2013年1月起,居民阶梯电价按照年度周期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