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主要根据申请家庭人数,并兼顾住房困难缺额面积因素,确定申请家庭的准购户型。从全市3个批次的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供应工作实践来看,这一政策总体上可以满足申请家庭的基本住房需要,但也有部分市民群众反映,2人申请家庭的供应标准为一居室,这个标准偏紧,建议放宽。如有些两代成年异性的2人申请家庭具有分室居住的要求,购买一居室住房将会在生活中造成一定的不便;一些新婚夫妇的2人家庭,日后有生育需求,一居室住房无法满足人口增加后的需要等。同时,本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在房源供应上也有条件满足这些要求。基于以上考虑,市有关部门采纳市民的合理化建议,调整2人申请家庭的供应标准,既可以合理满足2人申请家庭的购房需求,也可以进一步完善保障性住房供应政策。另据了解,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正根据年度工作目标,积极推进今年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摇号排序和选房等工作。上月,黄浦、徐汇和青浦等区已率先启动了摇号排序工作,其余相关区县将于本月底前基本完成摇号排序工作。本月开始,各区县将陆续开始组织选房,并力争在年底前基本完成购房签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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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试行办法》(沪府发〔2009〕29号)的有关规定,制订上海市2012年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即经济适用住房)供应标准如下:
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按照下列标准供应——
■单身申请人士,购买一套一居室。
■2人申请家庭或者3人申请家庭,购买一套二居室。
■4人及以上申请家庭,购买一套三居室。
■申请家庭人员较多、申请家庭人员代际结构较复杂或者经区(县)住房保障机构同意、申请家庭将原有住房交政府指定机构收购的,区(县)政府可以酌情放宽住房供应标准,相关标准应当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备案。
申请家庭或者单身申请人士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和房源供应数量,选择申请购买较小的房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