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曼联的股票跌了。因为,你想像不出,还有谁会比弗格森更为出色。曼联失去的,不是一个教练,而是魂。
弗格森之所以可以成为红魔的魂,可以在一支足球俱乐部的帅位上(通常被称为火山口)坐上26年半(事实上是他想坐多久就可以坐多久),原因不是一两句话可以说得清道得明的。
我想,其中一个品质是,他敢于说“不”。
弗格森32岁时,在东斯特灵郡当上了教练兼队员。当时,队里的头号大牌博比·麦卡利说:“我本来不怕任何人,但弗格森却是一个可怕的家伙。”从一开始,他就要树立起自己的威信,哪怕他只是一个“兼教练”。
弗格森指出队员的不是,全部局限在休息室。一出休息室,他绝对站在队员一边,甚至可以没有原则。因为他很清楚,是谁为他在卖命。在他执教的第二家俱乐部,他因为要为队员们争取一部分奖金不上税,而不惜与俱乐部办公室的主管秘书翻脸,整整六周不说话,实在有工作要沟通,就通过一个17岁的实习生当中传话。
这些基本观点,贯穿了他一生的执教生涯。
对于一个踢球生涯平平,执教生涯前期全部在苏格兰度过的教练来说,要在英格兰谋求发展,切入点与切入时机很重要。你知道吗?他入主曼联之前,还有狼队、阿森纳、热刺向他发出正式邀请,甚至利物浦都很认真地接触过他。狼队最早,但他当时认为狼的经济状况不佳,拒绝了。而阿森纳与热刺都是伦敦的球队,他也没有选择。最后,他选择了曼联,一支他接手时暂列倒数第二的球队。当时,最好的球队是利物浦,阿森纳与热刺的成绩也都比曼联要好。现在看来,他选择曼联的时机,再恰当不过了。可当时,他要说出“不”该有多难!
他还无比珍惜自己的名誉。2004年,BBC因为一部纪录片里提到“弗格森的儿子因为他的原因才能在足球圈里立足”,这让他非常生气,从此拒绝BBC的采访。甚至一度为了不接受采访,而不惜支付罚金——BBC曾是英超的官方合作媒体。7年后,直至BBC的最高层与弗格森直接沟通后,对立才结束。
敢于说“不”,这是一个有关方向的命题。方向不对,南辕北辙,渐行渐远。弗格森敢于说“不”的成功,对我们的生活与工作,是不是也有启迪呢?
高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