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16日,富平县薛镇村村民董某在富平县妇幼保健院分娩过程中,医生张某告知董某及其家属“新生婴儿患有先天性传染病及先天残疾”。于是,新生婴儿父亲表示自愿放弃并自行委托医生张某对新生婴儿进行处置。7月20日上午,家属质疑婴儿被拐卖。
城关派出所接报后,立即报告富平县公安局主要领导,随后富平县公安局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主管刑侦副局长任副组长的“7·20婴儿被拐案”专案组,并抽调精兵强将30余名,全力展开侦查调查。
经初步调查,此案系一跨省拐卖婴儿团伙案件。7月16日晚,在董某分娩后,医生张某以“婴儿患有先天性疾病”为由,诱使家属放弃对婴儿治疗并交由自己处理。在此过程中,张某与山西的犯罪嫌疑人潘某取得联系,17日凌晨3时,潘某、崔某驾车从山西来到富平,从张某家中以2.16万元将婴儿买走,后又以3万元将婴儿贩卖给其他犯罪嫌疑人。
目前专案组正全力追捕其余犯罪嫌疑人,查找被拐卖婴儿下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