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是人流密集的公共场合,随地小便,显然是一种不文明行为。我们不能指望小孩子有很强的自控意识,但小孩父母对其他乘客的利益毫不在意,还试图对批评者施暴,太缺少对文明规则的尊重。
带孩子外出时配备几块尿布或一个方便袋,以防小孩不时之需,是身为父母者应有的意识。对于“地铁撒尿”事件,乘客可通过温馨提醒的方式主张自己的权利,找到公共文明引导与宽容小孩的平衡点,避免小事化大;作为管理方,还有必要反思自己的引导服务是否到位。
在香港乘坐地铁,如乘客需要协助,可联络车站职员,借用职员洗手间。根据香港法例,任何正在照顾或看管一名12岁以下儿童的人,不得没有合理缘由,准许儿童在任何街道、公众地方或公众看得见的地方大小便,康文署可对与犯事儿童同行的监护人或父母采取检控行动,初犯者可被判罚款5000港币,再犯者可被判罚款10000港币。显然,构建公共场合的文明秩序,不仅有赖于细致完善的公共服务,更要通过相关规制促使公众道德自律。
(新民网评论员,网址www.xinmi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