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晨,大雾迷城,道路又堵成一片红黄。都说朦胧是美,但这个秋末冬初,这样那样糟心的烟雾带来的朦胧却怎么也美不起来。
PM2.5逼近爆表的那天,掩着鼻子冲进东安路地铁站,不想还是置身迷烟之中。顺着味道寻去,原来是三两青年在站台椅子上叼着烟聊着天。遇到这样的事,我总是忍不住要上前阻止,可青年们说了句“多管闲事”后,继续旁若无人地腾云驾雾。无奈之下,我只能向站台工作人员求助。谁料,礼貌的工作人员听了我的抱怨之后,只是微微一笑,往“烟区”送去些许笑意,脚底却似沾了万能胶般纹丝不动。这当口,我等的车来了,青年们倒也识相至少没有把烟带进地铁里,与我一起上了车。
一路上,我就纳闷香烟究竟有何魅惑之美,让瘾君子明知她蛇蝎真貌,却舍不掉与之腾云共舞的曼妙情愫,为什么只有当疾病“审判书”下发的时候,“君子”们才会为这明知故犯的错误懊悔。我更纳闷,为何每次遇到这样的事,都只有我义愤填膺,大多数人都能一笑了之。
这月初,江苏也遭遇了这样的尴尬:12月1日,《江苏省爱国卫生条例》正式实施,要求公共场所禁烟,一旦发现在学校、图书馆、医院等公共场合抽烟,将被罚款20到50元。可实施首日却意外收获“零罚单”的“好成绩”,原来没有专人给违规烟民“开罚单”。
其实,“烟害之重”已是家喻户晓,全面禁烟立法的呼声也越来越高,但就像“常回家看看”被写入法律这样,类似法律法规不断面世顺应民意,但落地不易总是引来各种新尴尬。据说,江苏判决的全国首例精神赡养案就至今难以执行。有了法,总要依,怎么依,还真希望多些“爱管闲事”的人让这些悬空的法律法规接上“地气”。否则,也就无怪乎烟草公司百年不倒,生意兴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