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球在国外很多国家都不叫点球,要么叫11米球,要么称12码球。这里牵涉到罚点球的起源问题。出身于英国北爱尔兰地区一个企业家家庭的威廉·麦克拉姆是米尔福德足球队的守门员,鉴于在罚球区的犯规动作越来越多,他曾向爱尔兰足联提出设立罚12码球的规定,当时建议,罚球可在与球门线相距12码的一条平行线的任何一点执行。这一罚球在那时就叫“12码球”。1891年6月2日,国际足联全体会议通过决议,将罚12码球正式列入足球比赛规则。又因“码”是流行在英国和北美等地的长度单位,1码等于0.9144米,换算成公制相当于10.9728米,为了统一起见,改称“11米球”。
1902年开始,11米球被固定在一个点上——与球门线中点相距11米的一个“罚球点”上。从此,“12码球”或“11米球”也称“点球”。
通常认为,点球是无法事先被守门员准确判断的(或者说是来不及判断的),所以守门员只能选择一个方向:左边或右边。又因球的速度很快,故必须在罚球者起脚前就扑出去,判断对了(运气好),就守住了,否则只好失球。
也有人说,罚点球时,主罚者比守门员更紧张,因为守不住是正常的,而罚不中倒会引起球迷的说三道四;所以罚点球者往往设法给守门员造成假象,如在射门前全力减速,从而将球往守门员的反方向搓去,但根据国际足联规定,助跑过程中的停顿和假动作是允许的,助跑完成后停下脚步不射门而作迷惑性动作则被视为违规。
点球是残酷的,而点球大战则是非常残酷的。如果双方在比赛中必须决出胜负时(如世界杯16强淘汰赛),经过上半场和下半场的90分钟再加30分钟的加时赛后仍然没有输赢,那就只能通过点球大战的方法一决雌雄了。双方在开始前先确定各自的罚球队员和出场顺序,轮流罚球,共罚5轮。倘若5轮罚球结束后仍然不分胜负,只能进行加罚,也就是继续互罚点球,直至有一方罚进而另一方未罚进(谓之“突然死亡法”)。
要是在点球大战开始前,有一方已被罚下一名球员,则另一方的罚点球队员也必须去掉一名,只有当一方参加罚球的所有队员都依次罚过球后,才能让已经罚过球的队员再次罚球。点球大战和普通点球的区别在于不许补球。
1976年欧锦赛时,捷克斯洛伐克队与联邦德国队对阵,经过包括加时赛在内的120分钟比赛后,双方以2:2的比分进入点球大战,比到第四轮点球时,捷队前锋帕连卡利用守门员通常不是向左就是向右扑球的习惯,用一个“勺子点球”将球轻搓中路,骗过了对方守门员。“勺子点球”(球射出后的弧线像一把勺子)被认为是帕连卡发明的。意大利球员托蒂用“勺子点球”最多、最好,人称“勺子托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