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岁男童捡到一个钱包,里面有491元现金。男童对失主说,叔叔,你必须给我买辆400多块钱的自行车!男童的母亲发来短信,给1000元让孩子买自行车,否则就把钱包扔掉。
发生在成都的索酬事件,因为有个10岁的孩子牵涉其中,触动了大众的敏感神经。
从报道来看,母子二人并没有想要“昧”了这笔钱。但之后,他们向失主索取报酬的行为,却让“拾金不昧”变了味。特别是母亲,提出双倍于失物价值的报酬,显然已经触及了底线。
从法律角度说,失主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但是,这一费用必须是合理的,如果索酬超过保管归还所产生的必要费用,就会涉嫌违法甚至犯罪。
社会在进步,合理索酬是一种法定的权利。虽然与无偿归还相比,没有那么纯粹、高尚,但却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失主财物失而复得,捡拾者受到激励,拾金不昧的精神得到肯定、保护和发扬,从而鼓励更多的人积极从善。在日本、德国和美国一些州,法律明确规定,归还者可要求失主做出恰当的经济赔偿,但是数额最高不应超过失物价值的20%。
折叠自行车虽然不贵,但相对于500元的现金失物来说,已经超过合理酬劳的范围。至于家中贫穷、上学路途不方便,能让失主大动恻隐之心,却不能成为过度索酬的理由。
这么评价这个母亲,也许有点苛刻,但孩子纯真的心灵,不应该被错误的金钱观玷污。10岁的孩子,已经初步形成了对金钱的概念。这种概念,大多来源于家长的一言一行。小时候的童谣还在耳际萦绕,拾金不昧仍是主流思想。这也是为什么媒体报道后,孩子的母亲被亲朋好友指责。捡到500元,就能向失主开口讨要1000元,今后若孩子再捡到更贵重的东西,难保不会狮子大开口,触犯法律。过度索酬再往前一步,可能就成了敲诈勒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