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此次针对高校毕业生推出的购房新政规定,从今年9月20日至2015年9月19日期间,毕业10年内高校毕业生在宁波就业并首次购房,90平方米以下的将按房价的1%发放补贴;90平方米以上140平方米以下的,补贴0.75%。按宁波9月商品房均价统计为12854元/平方米,高校毕业生首次购买90平方米的普通住房,最高将会受到11569元的购房补贴。而对于到宁波工作的普通高校博士毕业生,则可享受每月不超过3000元的购房贷款贴息。
另外,为减轻高校毕业生购房资金压力,贷款最高额度可在现行额度上再上浮20%,办理公积金贷款,也只需缴纳3个月以上就可以。
据宁波人社局相关人士介绍,此次新政的出台,意在吸引和鼓励更多优秀高校毕业生来宁波就业创业,让优秀人才能“引得进”也能“留得住”。下一步,宁波市人社局将会同市财政局、市住建委出台《关于营造良好安居环境促进高校毕业生来甬就业创业的实施细则》,就有关高校毕业生购房补贴、博士生购房贷款贴息、公积金贷款优惠政策等具体办理流程作出操作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