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回顾
应媛在长微博上称,导演陈双印于1月19日邀请自己为其电影做宣传。宣传期间,陈双印来到她的房间,强行关门施暴,期间发生殴打。应媛跑去卫生间报警,但强奸已成事实。此事于1月25日晚11:00发生,26日凌晨,陈双印被慈溪当地警方逮捕。2月10日,因证据不足,陈双印被释放。应媛在微博上对该结果感到惊讶,她觉得当时证据确凿,如果“强奸”罪名成立的话,应该被判决3到7年徒刑。而陈双印数日后就被释放,应媛对此结果表示不满。
记者从应媛微博上看到,早在1月29日,她就已经发出相应讯息:“我已经快崩溃了,连续几天,一到这个时间段我就满头大汗的醒了,一直都是恶梦,从凌晨睁眼到天亮……拖着我全身的伤等待下一个天明。”但当时的转发量只有11,评论才130条,而昨日的长微博下,转发量达到了10154,评论达到了6980。
昨日,导演陈双印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否认了应媛的说法,称与事实不符。他透露自己经过警方的多次盘问,最终释放就是因为强奸罪名不成立。至于应媛所为,陈双印提到二人另有隐情,“恰当时候会给大家一个最真实的结果。”他同时在昨日晚间10时41分在微博上公开发声:“面对不实的信息我一般都不予理睬,但现在我想给众多网友一个真实的声音。此人对我的诽谤、诬陷,谩骂已经歪曲了事实并让此事的性质发生了变化。我不想加入这等低劣的炒作,到恰当的时候我定会给大家一个最真实的结果。”
各界猜测
网上的声音自然也分两极,大多数善良的网友在应媛的微博下表示了支持,认为要严惩罪犯。也有少数人认为,不应该只相信一面之词,毕竟应媛的长微博中也有很多疑点。网友“楚業_quiet”的态度或许代表了大多数反对派的声音:“其实我想说,只有你片面之词和这几张几乎证明不了什么的照片,应该不会有大V帮忙转吧。如果有伤情鉴定一类的东西一并放出来吧。”
本报记者采访了数位圈内人,他们大多不愿透露姓名,但对此事的态度有所保留。在广告界浸淫数年的导演尘子(化名)说:“陈双印之前我有打过交道,挺有想法的一个人,虽然接触不多,但总觉得他不会做出强奸这样的事。”
律师声音
上海的娄俊律师告诉记者,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该罪行具备的特征,首先必须是违背了妇女的真实意愿,其次是行为人必须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迫,这两条缺一不可。”娄律师表示,判断与妇女发生性关系是否违背妇女的意志,要结合性关系发生的时间、周围环境、妇女的性格、体质等各种因素进行综合分析,不能将妇女是否反抗作为判断的唯一标准。此外,如果在男女发生性行为时完全自愿,事后因为其他因素,导致女方翻脸或者反悔告男方强奸的,也不能判定为强奸罪。娄俊律师建议,如果应媛对结果不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本报记者 张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