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弟从小就傻头傻脑的很是可爱,而且经常干出一些令人啼笑皆非的事情,但是弟弟却是我们家最勤快的,每天都是第一个起床的,而我在假期里一直是晚睡晚起的,早上十点以前基本起不来。
前天晚上和朋友们约好第二天聚会,说好早上八点在购物中心的门口集合,由于约定的时间比较早,我又害怕闹铃叫不醒我,于是我便对弟弟说:“老弟,如果明天早上闹钟叫不醒我的话,你就摇醒我,给你买点心吃。”老弟满口答应,有老弟叫我起床,我想不会有什么问题,于是我就放心地去睡觉了。
第二天早上我迷迷糊糊的听到了一阵闹铃声,但是我把闹铃一关,翻了个身就又睡着了,过了一会一阵剧痛从胳膊上传来,我一下子疼醒了,睁眼一看,胳膊上有一排牙印,老弟正趴在床边看着我,我朝他喊道:“小兔崽子你干嘛咬我?”老弟一脸委屈地说:“是你说的如果闹铃叫不醒你就“咬”醒你的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