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黄浦区区长汤志平介绍,前年黄浦区在全国率先发布了支持互联网金融和民营金融发展的10条《意见》和46条《细则》;去年黄浦区又出台支持互联网金融发展的2.0版新政;昨天发布的“新十条”,则就互联网金融产业集聚、优势培育、创新孵化、风险防范推出新举措——
■ 大力吸引网络银行、网络保险、网络证券等持牌金融机构落户发展,积极鼓励持牌金融机构向互联网金融领域的拓展转型,全力支持条件成熟的互联网金融企业成为持牌机构,对获得金融经营许可证的企业给予扶持。
■ 推鼓励态创新、模式创新和产品创新。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股权众筹融资试点,引导股权众筹融资平台规范发展,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增强股权众筹对大众创新创业的服务能力;积极开展股权众筹融资注册登记试点,符合条件的试点企业可在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使用“股权众筹”字样;遵循负面清单和底线思维原则,对于具有首创特征的互联网金融模式、互联网金融产品及其应用予以支持。
■ 强化金融风险防范。在严守区域金融风险防范底线的基础上,结合金融创新新领域、新模式的探索,改进和完善互联网金融包容式的管理;打通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管理链条,聚焦监管对接、资本对接,争取更多的先行先试;研究并探索新形势下金融风险防范网络及分级管理工作体系建设,积极引入大数据、会计、法律等协同管理资源,健全互联网金融统计监测制度,推动风险预警与处置模式优化、不断提高金融服务安全性。
■ 推进行业自律与消费者保护。全面深化与行业协会、各类专业联盟的合作,加强资源整合与优势互补,共同推进互联网金融企业行业自律的建设;引导企业严格信息披露制度,切实降低互联网金融信息不对称;探索企业共同出资参与设立“金融消费者专项保护基金”;探索建立互联网金融仲裁机构,研究符合互联网金融特点的多元化金融消费纠纷和争端解决机制;探索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积极开展投资者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