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养老时代 养老难题调查2
若要问老年人最怕的是什么?答曰:孤独。现在,上海的单身老人超过100万人,因而银发一族的交友、相亲活动十分热闹,《精彩老朋友》等节目收视率也不断走高,说明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老龄化程度的提高,黄昏恋已成寻常事。
然而,有一个现象耐人寻味:相当多的老人在找到“第二春”后,只同居不结婚。这是什么原因呢?这种同居现象存在就是合理的吗?老人为何再婚难?记者为此展开调查。
精神需求
老来有伴派遣孤独
上海的单身老人有多少?市人大代表、沪上知名“新老娘舅”柏万青开办老年阳光单身沙龙十余年,现有会员数千名,深受老年人欢迎。柏万青曾做过调查,现在60岁以上的老人中,因为丧偶、离异等原因,单身的大约占25-30%。以2014年上海60岁以上老人414万计,单身老人至少有100万。
柏万青说,这些老人的孩子大多为独生子女,一般儿子成家搬出去,女儿结婚嫁出去,子女忙自己家里的事,很少顾得上老的,老人就成了空巢老人;还有的子女出国,老人就成为留守老人。这些老人是十分孤独的,他们很渴望有个伴。
单身老人有多孤独?有这样一位老人,夫妻俩感情深厚。几年前,他的妻子得了肺癌,医生说只能活4个月,但在他尽心尽力照顾下,妻子活了4年。最终妻子还是离去了,老人非常悲伤。尽管女儿对他也很好,但他每天最怕夜晚,因为睡不着。他每天晚上都要把电视机一直开着,不看也要开着,让房间里有点声音,直到进入梦乡,电视机还开着。
几年前,宜家家居因为会员提供免费咖啡而成为老年人的“爱情角”,成为广受关注的社会热点。事实上,老人“蹭咖啡”的主要目的,是找人说说话排遣寂寞。有位年近七旬的单身女士倒出了心中的苦涩:“夜里12点听钟摆,1点听钟摆,2点听钟摆,4点听送牛奶的车声,5点听扫地阿姨的声音,6点起床,7点收拾收拾出门,吃好早饭,前往宜家。”“家就是无声的世界,只有钟的滴答声和电视机传出的嘈杂声音。”
这位女士10年前丈夫去世,孩子已经成家,十年来一直独自居住。她没事的时候,就从虹口的家坐地铁来到宜家,晚上再回家,一天很快就过去了。
财产矛盾
只愿同居不敢结婚
柏万青说,对孤寂的单身老人来说,如果有一段浪漫的黄昏恋,组织一个新家庭,无异于枯木逢春,对老人本身,对社会,对子女都有利。
因此,有不少老人走进婚介所寻找“另一半”。巾帼园婚介是上海妇联下属的一家婚介所,在上海很有名气,巾帼园总经理周珏珉是上海市婚介协会会长。目前,巾帼园的全部会员约1万多人,以中青年人居多,不过60岁以上的老人也有3000人,而且在不断增长中。现在,巾帼园婚介在每月最后一个星期五,举办中老年人专场,每次都爆满。
和以前相比,社会观念有了很大不同。现在,子女反对老人黄昏恋的已经不多了,甚至有子女来为父母“找朋友”的。有位中年人说,母亲刚去世时,他反对父亲再找对象。到了父亲年迈时,他忙于工作,父亲精神愈发孤寂,患上了老年痴呆症。现在,他所有的时间和精力都花在照料父亲起居、陪他看病上,还要担心他走失。他后悔不已:“早知今日,何必当初?要是父亲有个老伴,会好得多。”
不过,不少找到合适对象的老人并没有再婚,而是选择同居。有位65岁的女士,离异后单身多年,来到巾帼园后,工作人员为她介绍了一位男士,比她大五岁,两人一下子看对了眼,牵手成功,至今已有5年。不过,他们一直没有领结婚证,而是在一起同居。两人各自都有房子,两边轮流住。他们的理由是:年纪大了,就找个伴,合则过,不合则散。女士说:“这样蛮好,我原来生病也没有人管,现在有人管了。他生病,我照顾他。”
据巾帼园婚介负责人分析,经他们搭桥成功的老年人,几年来有好几百对,但领证的不多。有的老年人同居十几年,说分手也就分手了。
黄昏恋为何“只开花不结果”?周珏珉分析,主要问题是在财产上。对原配夫妻来说,在经济上“我的就是你的,你的就是我的”;而对再婚夫妻或黄昏恋双方来说,“我的还是我的,你的还是你的”。另外,与继子女的相处中,他们也不会像亲生父母一样对待继子女,“每做一分,都要回报”;双方都会袒护自己的子女,造成心理隔阂。“这也是中国特色。”周珏珉说,“有的老人觉得,结婚证只是一张纸,对我没什么用,相反会带来麻烦。他们在一起看重的是:有话可以说,有事可以商量,有困难可以帮。”以前同居是隐秘的“地下党”,现在已经是公开的了。
子女反对
迫于压力无奈之举
事实上,老年人再婚,的确不那么容易。
一日,本市某区民政局婚姻登记中心来了一对老年人(为保护隐私,以A女士、B先生称呼)。B先生70多岁,A女士70岁不到。他们的样子很亲密,外表看上去很般配,精神状态也很好。他们是一对再婚夫妇,来民政局是要办理离婚。
原来,这对老人的感情经历十分坎坷。年轻时他们是一对初恋情人,B先生家在外地,A女士是上海知青,去B先生家乡插队,他们在那里相识相恋。后来A女士读了大学回沪工作,两人因种种原因没有走到一起,而是分别组成了家庭。几十年后,A女士丧偶,B先生也离异了。一个偶然的机会,他们又联系上了,在得知对方都是单身的情况后,曾经的感情又回来了。两人十分感激命运的眷顾,两三年前,他们在上海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
再婚后,两位老人相亲相爱,日子过得很平静。不料,最近起了一场风波。A女士很会理财,因去年底以来股市大涨,她的股票账户一下子多了600万元。A女士的孩子对此有了意见,账户原本是妈妈的,现在这些钱不成了夫妻共有财产了?这可不行!于是,迫于小辈的压力,两位老人只得协议离婚,财产各归各。然而,即便在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两位老人仍表示,离婚只是形式上的分手,他们还是和原来一样过日子,感情也不会有任何变化。
初恋情人能够在人生的暮年再度牵手,这是何等幸运和幸福的事?然而,这对有情人到老来还是不能“终成眷属”,实在让人唏嘘不已。
本市某中心城区婚姻登记中心也作过统计,近年来,老年人再婚数量呈直线上升趋势。2004年,60岁以上的老人再婚248人,到2014年就达到906人。不过,工作人员估计黄昏恋同居的数量要超过结婚登记的人数。与此同时,再婚后离婚的也不断增加:2004年,60岁以上再婚老人离婚的为82人,2014年为606人。这也说明,老年人组织的新家庭也不那么牢固。
专家提醒
一张婚书保障权益
不过,结婚证真的只是一张纸吗?请看下面这个真实的案例。
苏老先生出身老上海大户人家,家底殷实。他和前妻有一子一女,前妻过世后,他与陈老太再婚。十几年前,苏家原有的家族私房落实政策发还,苏老先生得到了产权。3年后,苏老先生留下遗嘱,他百年之后名下的房屋由儿子、女儿、孙子三人继承。2010年,苏老先生去世。年迈的陈老太和苏老先生的子女就遗产如何分配起了争议,来到静安区法院打了一场官司。
苏老先生的子女认为,父亲已经留有遗嘱,明明白白写着房产是给他们和孙子的,陈老太凭什么要分一杯羹?静安区法院老年法庭法官在审理中查明,这处房产是私房发还性质,属于苏老先生的婚前个人财产,同时他也留下了遗嘱,应当说,这份遗嘱是他真实意愿的表达。不过,法官也认为,陈老太作为苏老先生的老年配偶,年事已高,虽然有固定的养老金,但难以满足她今后的生活和医疗支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遗产中应当为陈老太留有必要的份额,因此法院判决遗嘱继承人支付适当折价款给陈老太。
静安区法院是全国第一个成立老年法庭的法院,近年来审理涉老民事案件不断增多。老年法庭副庭长孙亦玢说,现在再婚老人因一方去世而与继子女发生继承纠纷的案件比较多。即便在留有遗嘱的情况下,也存在老人将自己所有财产全部赠与子女的情况,导致再婚老年配偶“净身出户”,晚年生活可能无所保障,就像陈老太遇到的这种情况。对此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特别规定:“老年人以遗嘱处分财产,应当依法为老年配偶保留必要的份额。”
为此,孙亦玢提醒,陈老太正因为是苏老先生的合法妻子,所以权益得到了保护,获得了一部分房产折价。如果她和苏老先生只是“同居”关系,那么,老先生去世后,她的权益都无从谈起。
柏万青也指出,老年人同居不结婚,说明他们对自己的婚姻是不自信的。“黄昏恋”尽管是为了“老来伴”,但法律意识还是要有的。如果担心财产问题,大家可以在婚前约法三章,把子女一起叫过来,对各自婚前财产进行约定,可以通过公证,也可以通过调解书来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