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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曝光”负面信息实施敲诈勒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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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9月13日 星期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以“曝光”负面信息实施敲诈勒索
网络“维权斗士”获刑5年
  据新华社南京9月12日专电 先发帖曝光黑幕,再要挟被曝光者“用钱摆平”,短短两个月敲诈钱财10万多元,这就是“网络红人”“维权斗士”周禄宝的生财之路。记者12日从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获悉,周禄宝犯敲诈勒索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3万元。

  此前,江苏省昆山市警方接报称,周禄宝以昆山市全福寺存在假和尚欺骗游客消费等情况为由,多次打电话联系该寺庙管理单位负责人陈某敲诈勒索,并威胁将向相关政府部门信访投诉。在对寺庙管理方施压后,他又以不在网上曝光、投诉作为条件,假借“正面宣传”名义,向陈某索要8万元,后因陈某向公安机关报案而未得逞。

  侦查发现,周禄宝还先后对广西桂林市阳朔鉴山寺、浙江桐乡市乌镇修真观以同样手法敲诈勒索,分别得款人民币4万元和6.8万元。2014年5月,昆山市检察院依法将此案向昆山市法院提起公诉。

  周禄宝,1985年出生,甘肃陇西县云田镇人,初中文化,曾是知名网络写手、网络爆料人。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1年6月至8月,周禄宝依照“选择目标、网络曝光、获得财物、正面宣传”的作案步骤,先后敲诈勒索他人财物,共计10.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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