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公共汽电车管理条例》规定,所称公共汽车和电车,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照固定的线路、站点和规定的时间,用于运载乘客并按照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的汽车和电车;而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对包车的定义,是指以运送团体旅客为目的,将客车包租给用户安排使用,提供驾驶劳务,按照约定的起始地、目的地和路线行驶,按行驶里程或者包用时间计费并统一支付费用的一种客运方式。从上述的表述来看,目前这种通过互联网平台的“定制公交”模式,不属于管理部门界定的公交范畴,只是市内包车的一种形式。
市运输管理处办公室副主任周忆群表示,行业管理部门对这种通过互联网平台,促成社会资源进入客运市场的新模式,还是持支持和鼓励的态度,“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本市交通出行的供需矛盾,弥补了‘最后一公里’出行的空白”。但她同时表示,管理部门鼓励这种新模式的前提是,“必须遵守我们现有的行业管理规定,必须在确保车辆、司机等具有相应资质的前提下,依法合规经营。”她透露,目前管理部门也正在积极研究公交公司与互联网平台的合作模式,进一步满足老百姓的出行需求。
本报记者 张欣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