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初,在市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上,市政协委员游闽键在一件提案中,大声疾呼“应当对本市残疾人实行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得到的答复是“留作参考”。游闽键不满意,第二年、第三年……一连5年,他年年提交同样主题的提案,咬定提案办理“结果”不放松。去年的两会现场咨询会上,市交通委负责人回答游闽键,该提案办理“已有进展”。游闽键还是不满足,连连发问“新政何时出台”。
“提案建议没有真正落实,我就不会罢休,要继续盯着!”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将于后天开幕,游闽键告诉本报记者,他已经就这个话题又准备了提案。
一个电话催生一件提案
2011年1月,上海协力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游闽键,在接听一家媒体的两会报道热线时,接到一个特殊的电话,电话中,一位残疾市民说,上海对残疾人乘坐公交未能做到完全免费,而全国其他大城市已经做到,是不是可以学一学外地的做法,保障残疾人的利益。
游闽键表示,虽然不是很清楚国家在这方面的政策规定,但他会去查阅相关规定,并且在参加政协预备会时咨询这个问题。“如果答案不尽如人意,我将写提案帮您呼吁。”
回到律所,游闽键就查阅了国家的政策规定,他还放下手头的工作,开展调研。游闽键挑灯夜战,在电脑屏幕上打下了提案的标题:“关于本市残疾人免费乘坐本市公共汽车的建议”。他认为应该将《上海市盲人免费乘车船证》领取范围扩展到低视力群体,扩大免费使用公交工具的残疾人士范围或者提供公交补贴。
代残疾人要“红包”
承办单位在提案答复中除了对游闽键关注残疾人的利益表示感谢外,并无实际内容。游闽键想,可能解决问题需要时间,那就等等吧。同年10月,游闽键提交一则社情民意,指出当时北京已经对残疾人免费乘车进行全面开放,广东、河北、海南、浙江、山西、宁夏等也扩大了残疾人免费乘车的范围,而上海在这个方面明显不足,建议尽快修订相关的地方法律法规。
2012年初,在市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期间,游闽键提交了“关于对残疾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给予优惠或免费的建议”的提案。承办单位的答复是“列入计划拟解决”。游闽键以为“有希望了”。不过后续回应依然是没有下文。
“我代表上海35.6万名残疾人向市政府要红包。”在2013年1月30日举行的市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府管理体制改革”专题会议上,游闽键委员再次发声,他列举《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五十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残疾人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便利和优惠”的条款,建议上海为残疾人出行制定优惠政策。
去年,在市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现场咨询会上,游闽键来到市交通委的摊位前追问:“残疾人优惠、免费乘坐公交的问题能不能解决?”当听到市交通委负责人“提案办理已有进展”的具体答复后,游闽键露出一丝笑容。不过他并没有对此“画句号”:“我将盯到底!”果然,游闽键再交提案《关于尽快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五十条的建议》。市残联在答复中说:“您提出的建议,聚焦残疾人的出行权益保障,对于进一步完善残疾人权益保障政策,促进残疾人便利出行,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
民生“金点子”被采纳
“规范食品、药品说明、说明书字号”,“引导农民工就业流向”,“加强电梯安全管理和维护监督”,“整治雾霾的立法经验”……从2008年担任市政协委员以来的8年里,“全国优秀律师”游闽键个人或联名提交的提案共达60件,不少涉及民生,与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其中部分提案荣获“优秀提案奖”。对每一件提案的办理结果,他都像盯“残疾人坐公交车免费”提案那样较真、那样“不罢休”。许多提案提出的改善民生“金点子”被采纳。
2014年12月28日,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挂牌成立,之后不久,作为一名知识产权案件代理律师,游闽键走进了上海知识产权法院。2013年初,在市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期间,游闽键与高富平、吕红兵等委员联名提交了“关于成立知识产权上诉法院的建议”的提案。建议本市建立专门法院审理知识产权案件。在游闽键看来,将应当由中级法院审理的知产案件集中由一家中级法院审理,是切实可行的。提案建言与承办单位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的相关工作推进不谋而合,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应运而生。
“全面实现大医院和社区在诊疗信息上的共享,才可能实现科学合理的新型分级诊疗模式。”在即将举行的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上,游闽键还准备提交一个关于诊疗信息共享的提案,让老百姓看病更方便、快捷。
“为改善民生奔走呼号,为推动社会进步发展出谋划策,政协委员责任重大!”履职尽责的游闽键2015年被评为全国劳模和上海市劳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