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2月6日至2月13日,上海警方将启动一级警务,重点做好外环线内、外环线以外八类重点区域烟花爆竹禁放管控工作,努力防止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火灾事故。公安机关对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人处以罚款后,将依法主动公开该处罚信息,并将按照法定程序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燃放烟花爆竹在我国有两千多年的历史,已发展成颇具传统文化价值的年节习俗,寄寓了普通人驱魔避邪、祈求平安的愿望。然而,当今社会进入工业文明和信息时代,社会生活、文娱活动和参与渠道丰富多元,燃放烟花爆竹闹新春的习俗,与人们追求健康、文明的过节方式越来越相背离。特别是近年来,不少城市大气污染形势严峻,而且每到春节,雾霾似乎总爱赶来“凑热闹”,燃放烟花爆竹制造雾霾、加重大气污染造成的危害,已不亚于甚至超过了引发火灾事故对人身和财产安全造成的危害,亟须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综合治理。
1月1日起,新修订的《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正式实施,上海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进入“史上最严”时期。《条例》规定,市民购买烟花爆竹要填写姓名、身份证号、住址、联系电话等信息,本市外环线以内区域及外环线以外八类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一个购买“实名制”,一个燃放设禁区,从购买和燃放两个环节对鞭炮进行严格限制,有望推动鞭炮消费在近两年基础上继续下降。公安机关加大管控和执法力度,依法公开对非法燃放者的处罚信息并纳入个人征信系统,将加大对非法燃放鞭炮行为的警示与震慑,增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实效。
违法放鞭炮处罚信息纳入个人征信系统,让违法燃放者承受失信的代价,上海在这方面的探索,是依法治市的开创之举。根据《上海市行政处罚案件信息主动公开办法》和《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管理办法》,市民违法燃放鞭炮被处以罚款后,受处罚信息不但要在警方官网上公开,还要纳入市信用中心管理的征信系统。在严格限定使用条件,确保居民征信不被非法使用的前提下,这类个人征信上的不良记录,将对当事人的社会经济生活造成一定的影响,一般情况下,信用不佳或严重失信的,则要受到取消已经享受的行政便利化措施、限制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或高级管理人员、不予注册登记或取消资质认定等惩戒。将违法燃放鞭炮与个人征信挂钩,大力推动移风易俗、革故鼎新,相信会进一步提高市民的环保意识和安全意识,推动社会信用体系不断丰富完善。
少放或不放鞭炮,坚决不在禁放区放鞭炮,既能为个人征信积攒更多良好记录,又能过一个环保文明、安全和谐的春节,何乐而不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