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后,我多次向全家便利店反映并要求赔偿,但是对方态度傲慢,事情始终未解决。全家便利店是知名企业,而我是一个残疾人,他们对顾客如此粗暴,令我很气愤。”日前,读者潘女士来到本报读者接待室投诉。这起发生在去年11月11日的事件,距今已过去两个多月,但对她来说,仍如同挥之不去的噩梦。
店内扣押并殴打
近日,记者约请潘女士、全家便利店相关负责人一起来到本报调解。潘女士说,当时她在店里购物,黑色的购物袋装了一大兜东西,人还没出超市就被对方店员扣住,称她偷了东西。“我人还在店里,账还未结,凭啥说我是小偷?”潘女士质疑全家便利店的做法。
记者查看监控录像,事发时,全家便利店店员把潘女士带到一间小屋里,将她购物袋里的东西翻了个底朝天。潘女士称,店员在小屋里将她身上的手机、手表等随身物品搜去,并将她一顿殴打。“我身体多处被打伤,一排假牙被打掉、一个真牙被打断。”说到伤心处,潘女士几度抹起眼泪。潘女士出具了《残疾人证》,她今年52岁。
“当时店员将我扣押、搜身、殴打,并未报警,后来我好不容易从便利店出来了,才报的警。”潘女士说,全家便利店作为知名连锁超市,店员法治观念如此淡漠,实在叫她心寒。
打人者被拘留5日
事发后,上海市公安局黄浦分局立即介入调查,潘女士先去医院验伤,后做了司法鉴定。
经医院验伤,潘女士脚踝腔囊积水、膝盖半月板肿胀、眼睛受伤、上下牙齿不能咬合、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等。
记者看到潘女士的《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意见书》,鉴定意见是“被鉴定人潘女士遭他人外力作用致右眼球钝挫伤等,评定为轻微伤。”
同时,警方对全家便利店殴打潘女士的店员郑某作出行政拘留5日处罚,并罚款200元。
经调解赔偿3万元
潘女士说,事发后,自己为治伤花去3万多元医药费,两个多月来,她向全家便利店多次反映,对方一直未给出积极的解决方案,只肯赔偿5000元。无奈之下,她只有向新民晚报寻求帮助。
对于潘女士的说法,全家便利店有关负责人王女士表示,公司有规定,遇偷窃行为,员工应先报警。但当时店员郑某怀疑潘女士有偷窃行为,没有主动报警,并对其搜身、殴打,虽然是店员的个人行为,但全家便利店作为管理方,也有连带责任。“事发后,我们已与打人店员解除劳动合同。”全家便利店称。
关于医药费的赔偿,经调解,全家便利店给出本报答复:经公司研究,他们将全额赔偿潘女士的3万元医药费,并向她赔礼道歉。
据了解,全家便利店在上海的公司是上海福满家便利有限公司,隶属顶新国际集团。潘女士希望,全家便利店要加强内部管理,普及员工法治意识教育,只有尊重每一名顾客,才真正对得起“全家”这块招牌。 本报记者 王新华 屠仕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