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达火场后,堡镇中队副中队长董欣荣当即下令:“紧急疏散附近居民!对现场进行冷却!但不能冲倒液化气罐!”随即,董欣荣带领一名队员冲进火场,发现液化气钢瓶随时都有爆炸的危险。为了保护群众生命财产,他不顾自身安全提起正在喷火的液化气钢瓶冲出屋内并转移到安全地带,短短的几十秒时间却是千钧一发,扣人心弦。
事后,有战士问董欣荣当时为什么会这样做,他说:“现场情况要求我们要当机立断,早一秒处置,少一分危险,我希望安安全全地把大家带出去,平平安安地把大家带回来,作为队长,这份责任必须我来扛,作为消防员,能够保卫老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我觉得冒这个险值得了。”
董欣荣2004年12月于福建泉州应征入伍,在安徽省消防总队宿州支队服役,2006年9月考入昆明消防指挥学校,2009年6月毕业调入上海消防总队,现任崇明消防支队堡镇中队副中队长,2012年被评为崇明县执勤岗位练兵岗位能手,先后荣立三等功2次。先后参加过2010年4月6日中海长兴中海国际船务公司“金华伦”号火灾、2014年“4.9”江南造船厂LPG船舶火灾、“8.17”江南造船厂、VLGC型83K液化气船火灾,并在2010年、2012年执勤岗位练兵中,参加总队集体项目分别取得第十名、第七名的成绩,为消防事业作出了较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