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数量多” 今年代表们共提出22件议案,与去年持平。代表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并结合本职工作,提出的议案内容相当广泛,涉及城市社会管理、互联网发展、人才开发、环境保护、野生动物保护、循环经济、对外援助、劳动合同、司法改革等许多领域。
■ “提得准” 代表议案的内容紧紧围绕国家大局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监督工作,具体讲,就是要紧紧围绕国家大局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一要点两计划”(即年度工作要点和立法计划、监督计划)。比如,今年代表提出的制定《民法总则》、《标准化法》,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等多件议案就是针对全国人大常委会5年立法规划和2016年立法计划中的法律案提出的。又如,修改《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议案是围绕2016年监督工作计划而提出的。
值得一提的是,去年上海代表团提出的22件代表议案,其中有10件已经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充分吸纳并审议通过修改了相关法律,有6件已经被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或立法规划。
■ “接地气” 代表议案都是经过深入开展专题调研,具有深厚的实践基础和民意基础。比如,去年上海的全国人大代表开展了“推进科创中心建设”和“推进长江经济带建设”2个专题调研,在调研报告的基础上形成了许多议案,如《国家人才开发促进法》、《饮用水安全法》等议案就是由专题调研的成果转化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