识相有多解,还有一解为守规矩。比如,说某人不识相,是因为某人不守规矩。在很多场合,不识相的人,也就是不守规矩的人。不守规矩的人,让人讨厌。
一个文明的社会,会对老人有些优惠政策,给予一些特许,这是谁都能理解的,可是有些老人为老不尊,自恃为长者,我是老人我怕谁?有些老人将特许看做是特权,滥用特许,或者明明不属于特许对象,却硬是要“轧一脚”。不少老人行为出格,已经影响上海这座大城市的形象了。比如,现在马路上的残疾车、电动车不少,可是不少车辆变味了,自行搭篷,前面遮布,有的加宽加高。驾驶这些车子有不少是老人,这些车不再是老年人以车代步的工具,变成了营运车,载客带人,车子随意停靠,闯红灯,逆向行驶。笔者就亲自看到,在交通要道口,载人的残疾车、电动车横冲直撞,速度奇快,正常行驶的车辆、行人,看到这种车辆避之不及。驾驶残疾车、电动车的车主,即使被警察叫住,也往往蛮横不讲理,耍泼耍赖,列举种种理由,要逃避处罚。老百姓看到这种情况,也纷纷摇头。
不少开这类车子的车主,有的没有腿疾,有的根本就没有残疾证。事实上,即使老人有腿疾的,或者有残疾证的,也不能超越规矩。
对于这种不识相的人所发生的不识相的行为,就要采取措施让他识相,让他守规矩。最近的交通大整治,载人的残疾车、电动车车主,违法照样受到处罚。在法律面前,任何人都要守规矩,没有特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