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拜读了著名音乐学者杨燕迪教授的两篇乐评:《音乐评论反思二题》和《何谓“懂”音乐》。
他的文章,深入浅出地剖析、阐明了当今音乐评论的现状及其重要性。
杨教授指出:“音乐评论,影响着公众趣味与审美导向。因此,乐评人的个人资质,就成为关健性的指标。而在当前的中国,同时具备音乐素养、审美敏感、深厚学识、辛辣文笔、广阔视野、文化理想和社会关怀的音乐评论家,确乎还为数太少。”文章还强调:“喜爱音乐者,并不等同于懂得音乐,更与学习、从事音乐者,有本质之区别……”
杨教授的一些观点,涵盖了很多同道的心声。
众所周知,如今活跃在一些报纸杂志,连篇累牍的“乐评”撰文者,绝大多数是非专业性质的乐迷。这些乐迷最大的优势,就是手中握有大量的音响和文本资料,并对眼下的一些音乐动态和演出资讯非常熟知;尤其对现场音乐会,更是乐此不疲。其爱乐之精神,固然可嘉,但他们最致命的软肋,是没有系统学习、从事过音乐工作,大多只是门外汉。因此这种乐评,无论从学术价值还是史料参考角度而言,都乏善可陈,没多大意义。乐迷朋友喜爱、积极参与“乐评”,本是好事,更无可厚非。但关键是:既然爱这一行,就必须下功夫去认真学习、研究之。因为音乐本身毕竟也是一门科学,来不得半点虚假。这就好比从未怀孕分娩者,不可能真正地感受、体验到生育孩子的痛楚和喜悦,是同一个道理。
音乐评论(包括批评),和其他文艺评论一样,是促进其创作繁荣的一面镜子和一剂良药。
可奇怪的是,这么多年来,我们国家培养了一批又一批的艺术家和评论家,但却很少读到他们针砭时弊、振聋发聩,能引起亿万人民共鸣的好文章。更令人不可思议的是:我们的专业音乐人士,把本该属于以自己为主的音乐评论阵地,竟在没有任何的“竞争”状态下,就拱手相让于乐迷们,似乎我们的专业音乐工作者已不需要也不在乎这个能表达、传播自己音乐理念的平台了。
如今,敢讲真话、写些抨击不良现象的文章,不仅要有根有据,更要有胆识、思想和高度。若稍有不慎,轻则招来笔墨官司,重则对簿公堂。因此,大多数人不愿招惹是非。于是,出现了“一团和气”:不是碍于情面,就是畏于权势,抑或为了一己私利。更多的是对音乐事业的漠然。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即便有些音乐人撰文,也大多是“花花轿子大家抬”,无原则地捧场而已。所有这些,都是有悖于一个音乐人最起码的职业良知的,更有辱于社会使命和担当。
想当年,著名音乐家、原中央乐团团长李凌先生,为了更好地弘扬中华民族多姿多彩的音乐文化,向人民群众循序渐进地普及音乐知识,从1960年起(除“文革”中断外)直至生命终点,在人民日报副刊开设了《听乐札记》专栏。他先后用随笔、特写、评论及杂文等写作形式,从不同侧面,记录、介绍、评价了当时人民群众最关注、最想了解的150多位不同风格流派的中国音乐家及音乐作品。
无疑,李凌先生是当今音乐人学习的一个榜样,尤其是他的那些“人人心中有,他人笔下无”的好文章。因为那些文章,是他用心血写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