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奉贤区在上海率先实施了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截至9月27日,奉贤区共颁发7380本不动产权证书和11166本不动产登记证明。经上海市人民政府同意,自2016年10月8日起,本市全面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下设的上海市不动产登记局为本市不动产登记机构,各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受上海市不动产登记局委托,具体办理辖区范围内不动产登记事务工作。
今日上午,记者在位于张杨路的浦东房地产交易中心看到,门口已挂上“浦东新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张杨路受理处”的牌子。一楼电梯口指示“浦东新区不动产登记受理请上三楼”。在房产证领取窗口,工作人员正在发放9月受理的绿色房地产权证。
本市全面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后,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前依法核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登记证明继续有效,权利不变动,证书不更换。
不动产登记包括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文件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应到不动产所在地的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申请不动产登记的程序为提出申请-受理登记-审核登簿-发放权证。
相关链接
申请不动产登记需提交六种材料 登记申请书;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界址、面积等材料;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