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证监会主席刘士余在国新办举行的发布会上表示,在并购重组方面将公布一些“有影响力的案子”,而案子很快就公布了。在IPO审核越来越严格情况下,财务造假黑手出现在资产重组中,九好集团拟借壳鞍重股份的“忽悠式”重组,就是一个典型,也是证券市场违法行为的新动向。
2015年4月7日,鞍重股份(002667)开始停牌策划重大资产重组,2015年11月14日公布了重组预案,拟置出资产并收购浙江九好办公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现更名为九好网络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好集团”)100%股权,该股权作价37.1亿元,九好集团实现借壳上市。
2015年11月26日鞍重股份复牌,停牌前股价是23.78元(按实施10送10派0.7元的分红方案后计算),复牌后股价连续10个涨停板,涨停打开后股价继续上涨,最高上涨到2015年12月18日的87.78元,短短一个月里股价上涨了269%。
然而,所有投资者都被忽悠了,原来这是一个忽悠式重组,九好集团涉嫌3亿元财务数据严重造假。2016年6月7日,鞍重股份涉嫌违法被立案调查,证监会决定中止对并购重组的审核,鞍重股份股价也就一路下跌。
证监会上周五公布了调查结果,经查,九好集团通过各种手段虚增2013-2015年服务费收入2.6亿余元,虚增2015年贸易收入57万余元,虚构银行存款3亿元。为掩饰资金缺口,借款购买理财产品或定期存单,并立即为借款方关联公司质押担保。九好集团通过上述种种恶劣手段,将自己包装成价值37.1亿元的“优良”资产,与鞍重股份联手进行“忽悠式”重组,以期达到借壳上市之目的。九好集团及鞍重股份的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
上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涉案金额巨大、手段极其恶劣,违法情节特别严重。证监会已经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拟对九好集团、鞍重股份及主要责任人员在《证券法》规定的范围内顶格处罚,对本案违法主体罚款合计439万元;同时对九好集团造假行为主要责任人员郭丛军、宋荣生、陈恒文等人拟采取终身市场禁入以及5-10年不等的证券市场禁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