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看两例:某报载,退休职工熊阿姨,在胆囊炎发作去医院途中捡到拎袋一个,内有近万元现金,她就在原地忍着病痛冒雨等了两小时……两周前,该报还报道一环卫工也捡到装有近万元现金的小包,包里还有身份证和多张银行卡。她站在寒风中苦等了一小时,直到晚上十点多,迟迟未见失主身影,就把钱包带回家,第二天一大早又继续到拾物路口苦等失主……
这些老年人见钱不动心,还急失主之急,精神可嘉,感人肺腑;事后他们也获得了应有的表彰。可是,他们“拾金”后兀自原地“苦等”数小时,甚至“忍着病痛”、“第二天再去苦等”之类,我以为并非良策,相反还会埋下隐患,让人不免后怕。我因此酝酿了下面四条“温馨提示”——
一、老年人“拾金”后应当立马就近交公(去自己单位,路最熟悉;或去派出所,24小时受理)——须知由组织安排寻找失主,办法总比个人多。你人老体衰,单枪匹马地苦等,不消说效率低下,还会造成家人因你未准时归来而忧心忡忡!
二、老年人襟怀坦白地等待失主前来认领,但当失主或“失主”来了,你又如何辨别真假李逵?众多“失主”冒领同一失物的糗事也多有报道。
三、上述熊阿姨“苦等”时原本穿着雨披,后来怕手中的钱袋被雨披遮住,失主不易发现,就脱了雨披,让白色拎袋更为醒目——此雨中外露拎袋的反常动作极易引来心怀不轨者,他只需套近乎几句,就可探知拎袋底细;你又形单影只,拎袋极有可能被骗或被抢。
四、老人等不到失主,就带着拾物径自回家,还自行清点钱款,此举也不甚妥切。某报报道,63岁保洁员孙老伯拾到一布袋钱,独自带回家,好容易清点出1.77万元,弄得自己一夜没睡踏实。这样做,不但会徒增额外的精神负担,还可能遭致贪心失主恩将仇报的讹诈。
写到这里,我不由记起儿时传唱甚广的童谣:“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里边……”拾物不宜辗转拖宕,应迅即交公——老年朋友熟谙的这个道理,今天看来值得重温。
陈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