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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5月25日 星期四 放大 缩小 默认   
新民随笔
共享
还是搞笑
吴 强
  吴 强

  我用双声母打词组,“GX”两个字母键入,本来想写的是“共享”,先跳出来的却是“搞笑”。我不禁搁笔,其实是停下手指,觉得这真是一个不错的隐喻!

  写这个话题,是因为所谓共享洗衣机出街了。支付一定费用,就可以使用放在公共场所的洗衣机烘干机。

  看到这消息,我很激动,我儿子也很激动。儿子激动,是因为他坚称自己从小就开始享受共享经济、参与共享经济了。当然不是骑车,他没到12岁。说的是超市门口,投一元硬币,他就可以优哉游哉摇的摇摇车;还有超市里面,投一元硬币,他就可以全神贯注玩的抓娃娃机。他坚称,那就是共享摇摇车、共享抓娃娃机——“你又不会买一个电动马、抓娃娃机放在家里。”他说。

  我竟无法反驳,因为我发现我竟然也从小就开始“共享”了。水桥下那个老头家,房间里拉几根绳子,挂上一溜连环画,交几分钱就能坐下看半天,我的《三国演义》《说岳全传》启蒙,就是在那里刷出来的,包括我的许多小伙伴。所以,“有啥了不起,爸爸几十年前就开始‘共享’了。”

  既如此,“共享”怎么就忽然火起来了呢?照我看,现在“火”的这些共享,都是“伪共享”。共享第一要义,是利用存量。闲置不用的物品或者时段,拿出来为人所用,才是共享。你额外添置一套,以收费为手段、以营利为目的。没有所有权,只有使用权;不求所有,只求所用。营销做再好,那也就是出租。这倒非我一家之言,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国家级指导意见就明确说是“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而非共享单车。啥共享啊,还真别嫌low,你那个,就叫出租!

  即便是存量,也不能瞎动用。比如前几天报道的,抱迪士尼大腿的所谓民宿,收几套普通小区民居,啥证照资质都没有,就在网上招徕生意了。扰民又违法。不该动用的存量,不该赚的钱,动了、赚了,对不起,那叫违法。

  一窝蜂共享,只是蹭热点,不是真创新。说是做共享、以为用共享,你真的想清楚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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