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撩拨”借款整容
李小姐回忆,4月初,一个叫阿峰的人通过微信添加其为好友,“我不认识他,但看他朋友圈和给我发的一些整容前后对比图,真是挺心动的。”见李小姐因囊中羞涩而犹豫,阿峰拍胸脯称做手术能“零首付零利息”贷款。4月16日,在阿峰的安排下,李小姐来到上海宏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鲁南门诊就医(以下简称“鲁南门诊”)。“我原本就想打瘦脸针,但面诊师桐桐说单打针没效果,还需要隆鼻和垫下巴。”
医院决定“贷款利率”
面诊后,桐桐直接将李小姐带去另一间房。由于手术费用不低,自称负责贷款的熊小姐建议李小姐向3家公司贷款。“她说只要我的身份证,芝麻信用超过580分以上就能贷款,还承诺不用付利息。”当时房间里突然冲进来好几个男男女女盯着她,让李小姐有些害怕,而熊小姐顺势拿走了她的身份证和手机。“全程都是她在控制我的手机,一边问我个人信息,一边替我在微信上操作贷款。”之后便有贷款公司打来电话确认,李小姐按照熊小姐的要求谎称自己在夜总会上班,月薪数万元,以此证明有还款能力。李小姐当天就被推进手术室,打了瘦脸针。事后,她发现一共贷款8万多元。
经查,李小姐在么么钱包、美好分期及麦芽分期3家借贷平台分别贷款金额不等的数万元。记者随后致电其中一家平台,客服人员透露,李小姐借贷年利率是由医院制定,为11.88%,平台只决定还款方式。同时,她提醒,如果每月不按时还款,要罚相应的逾期费。
打完瘦脸针后,李小姐不想继续之后的手术了,便去找阿峰协商,对方只丢下句:“即使手术不做,钱也不会退的。”4月21日,李小姐在鲁南门诊做完隆鼻和垫下巴手术。术后不久,她就发现自己的微信被阿峰拉黑了。
催账恐吓接连不断
5月19日起,李小姐父母先后接到贷款公司的电话,威胁若不及时还钱,就要把李小姐搞得身败名裂。数日后,借贷公司竟联系到李小姐手机通讯录中的许多朋友,到处散播她整容不还钱的消息。李先生前后两次带着女儿到鲁南门诊讨说法,却一直被“晾”着,院方甚至拒绝提供手术花费明细及整容材料。“他们说无可奉告,除非我们去起诉。”李先生说。
“贷款专为姑娘设计”
近日,记者来到瑞金南路341号鲁南门诊暗访。医院门口不见任何招牌,几名男女在门口四处张望。进入医院后,记者被前台拦住,并询问由谁推荐而来。当记者报出推荐者后,她又要求记者电话联系确认。不久,记者被带进一间空荡荡的房间面诊。
“全上海80%网红都是首选我们医院做整容手术,你看我全脸都是加工过的噢。”面诊师眉飞色舞地介绍,“这里算是总院,还有3家分院,都是同一个老板,不过诊所名字不一样。”她推荐记者做一系列手术,并表示医院的价格很“亲民”,进口材料打完折只需二三万元。见记者面露难色,她热情推销贷款,一开始称是银行放贷,后来改口说是由银行牵头的借贷公司放贷,“利息大概是10%,这个贷款专为要做手术的姑娘设计,小伙子还无法贷款。”当被问及医生资质时,她反复强调这里的医生都是专家级别,每天要做近百台手术,“九院整容医生技术和我们根本不好比。”
律师观点: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合同可视无效
上海江三角律师事务所周蒋锋认为,在李小姐的借贷合同中,虽然看似年利率不高,远没达到法律定义上的高利贷,但借贷公司巧立各种名目,以逾期费或违约金等方式来加重对方损失。此外,即使双方借贷关系存在,借贷公司也不能以窃取通讯录及恐吓方式威胁当事人还款,以侵犯隐私权的形式来讨债,本身就不受法律保护。“当事人在别人带有目的性的误导下,虚构事实签订合同,对方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合同可视为无效。”周蒋锋建议,根据《合同法》条款,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同时,患者有权了解医疗美容机构提供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如果患者事后发现医疗美容机构存在违法违规情况,可以向卫生监督部门举报。
本报群工部记者 采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