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郑学林介绍,2016年全国法院共受理各类环境资源刑事案件20394件,审结18874件,生效判决涉及人数23727人;共受理各类环境资源民事案件90769件,审结84664件;共受理各类环境资源一审行政案件35177件,结案29126件。通过依法惩处污染环境、破坏资源以及环境资源监管失职的犯罪行为,有效威慑潜在的污染行为人和资源破坏者,防范和减少了污染环境、破坏资源犯罪。
郑学林表示,这十起典型案例涵盖大气、水、渔业、野生动物等环境要素和自然资源,类型包括公益诉讼和私益诉讼,涉及刑事、民事、行政三类案件,对于统一环境资源案件裁判标准,完善审理规则能够起到较好的指导作用。其中,湖南省岳阳楼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何建强等非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狩猎罪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法院在认定七名被告人均具有在自然保护区内投毒杀害野生候鸟主观犯意前提下,正确区分各自的客观行为,根据主客观相一致原则和共同犯罪理论区分主从犯予以裁判,既体现了从严惩治环境资源犯罪的基本取向,也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