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车租车,乘客的钱包、手机落在车上,司机捡到失物,为什么要将失物交还失主?这是职业道德的一部分,也是法律的义务。
乘客坐车,就相当于和出租车公司、司机之间有了运送合同,司机因此负有交还失物的义务。更重要的是,依据物权法,占有人对所有权人负有“永远的返还义务”,早还早好。
目前,申城共享单车投放逾百万辆,全国则过千万辆,庞大的共享单车押金何去何从?国家十部委推出共享单车发展指导意见,倡导押金“即租即押、即还即退”,此间的法理基础也在于——永远的返还义务。
众所周知,共享单车押金,因其庞大,正在变成烫手山芋。
来自交通部的数据显示,目前全国30多家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累计投放共享单车已过千万辆,累计服务超过10亿人次。保障共享单车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安全平稳运行,押金,就是一个无法忽略的问题。
共享单车押金体量之大,究竟大到何种程度?
目前,全国共享单车行业并无统一押金标准,摩拜为299元,酷骑298元,小鸣199元,小蓝99元,ofo由99元上涨至199元。截至今年6月,摩拜单车注册用户在全国已经过亿,若所有注册用户押金均未退还,摩拜就有押金约300亿元。同时,ofo注册用户也已过亿,以押金99元计,若所有注册用户押金均未退还,ofo就有押金约100亿元,押金涨至199元后,体量势必骤增。那么,这两家用户过亿的共享单车企业的押金数即达400亿元左右。
“400亿”,不可谓不大,何况,还只是对两家的“毛估估”,全国所有共享单车企业加起来,是否形成了一个潜在的押金“堰塞湖”?
面对庞大押金,公众并非低估共享单车企业的觉悟,但资本逐利,却是本性。企业如何保障资金安全,保障押金不会变成非法集资的“资金池”,保障不会由于押金不当处置而引发群体性纠纷?
在十部委发布指导意见前,摩拜、ofo均宣布与银行合作,其中,摩拜与招商银行合作,采用押金监管模式,设立押金专户,保证所收押金专款专用;ofo与中信银行合作,涉及押金托管、支付结算、资金托管。
但共享单车企业,并非只有一两家。就行业而言,押金问题的本质还在于共享单车企业提供的是一次性服务,一次租赁服务完毕,企业是否有权因为一次服务就长期占有用户财产?
答案恐怕是,没有。
这个问题,物权法早有明确说法,占有人对所有权人负有永远的返还义务。既然迟早要还,想要安全,那就赶早不赶晚。毕竟,押金本质就是保证金,即便在银行产生收益,收益也不能归共享单车企业所有。
因此,十部委指导意见的立场是:企业要加强用户资金安全监管,严格区分企业自有资金和用户押金、预付资金,在企业注册地开立用户押金、预付资金专用账户,实施专款专用,接受交通、金融等主管部门监管,防控用户资金风险。
更值得关注的是,指导意见强调——共享单车企业应建立完善“用户押金退还制度”,加快实现“即租即押、即还即退”。
甚至,指导意见进一步提出——鼓励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采用免押金方式提供服务。
免押金?企业担心,一旦遇到不诚信用户,那可怎么办?当初收押金,不就是想设防不诚信嘛!
可再想想,以互联网技术起家的共享单车,犯得着为用户的信用评价技术发愁吗?
事实上,蚂蚁金服已与共享单车企业合作,推出了“信用租车”服务。目前,ofo、小蓝单车等十来家共享单车已接入了支付宝芝麻分,按照芝麻分值减免用户押金,已覆盖全国二三十个城市。
总之,对共享单车企业而言,无论是把押金捂在手里,还是托管给银行,都难免法律障碍,难免利益纠结。想明白了,不如“即租即押,即还即退”,明天还不如今天还,延迟还不如即时还;再干脆点,不要这押金,又何妨——时髦的共享单车,觉悟总不会不如传统的出租车行业吧,不是自己的,该还就还。
如果说,共享单车是基于移动互联网技术的一次产业创意,即便现如今浑身毛病,但公众仍希望创业者们将变革与创意进行到底——与其依赖传统的押金管理,不如放手一试大数据信用评价制度。
老实说,老土的“押金思维”,跟大数据时代的创新与创意,还真配不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