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求“最优解”是运筹学的核心任务,运筹学与近年兴起的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技术的关系,可以用“0-1”和“在这之后”来理解。数据的采集、挖掘、存储属于信息科学范畴,通过数据分析得出一些规律来认识世界属于统计学习、深度学习、机器学习范畴。之后,要在现实中进行决策时,往往会发现,规律之间的关系错综复杂,互相制约,如何通过算法、建模,找到并建立最优化的决策系统,这就是运筹学要做的“从0-1之后”。
——葛冬冬
失信
贾跃亭正在成为“老赖”的角色,本周两次“上榜”。
第一次,乐视2家公司被列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家公司是乐视控股(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控股”)和乐视移动智能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移动”),乐视控股涉及的案件有两起,合计约1.07亿元,乐视移动涉及资金5716万元,这些欠款2家公司均未履行付款义务,被判定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法律文件显示,这2家公司法人代表一是贾跃亭,另一个是他哥哥贾跃民。根据2015年7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的决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老赖”,将被采取限制消费,包括不能坐飞机、住高级宾馆等等。
第二次是本周深交所给乐视网发出的问询函。事情起因是2015年7月27日乐视网发布公告,贾跃亭承诺将减持所得资金全部借予上市公司使用,自收到上市公司还款之日起六个月内,贾跃亭将还款所得资金全部用于增持乐视网股份。
但乐视网2017年半年报显示,公司已向贾跃亭归还其套现的57亿元资金。因此,深交所发出问询函,对贾跃亭减持乐视网所获资金的使用承诺履行情况表示关注,要求乐视网与贾跃亭就相关问题作出说明。截至昨天,乐视网及贾跃亭还没有就此问询函进行回复。
尽管交易所还没有就此事有结论,但是,从事件过程来看,贾跃亭显然存在违反承诺的失信行为,贾跃亭既没有把钱借给乐视网,也没有将钱用于增持乐视网股票。这种违反承诺行为,理应受到处罚。当然,这一切还需要等待乐视网与贾跃亭的解释以及交易所最后的认定。
借钱不还,承诺的借钱又立即收回,承诺的买股票也完全不履行,贾跃亭这种一而再再而三的失信行为,已经无法让人信任。乐视2家公司被列入失信名单,是因为法院认定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确,贾跃亭有钱,套现的57亿元已经到他的账户上,为什么拒绝还钱?而这些钱又到哪里去了?关于乐视网还有一大堆疑问,两年前,中央财经大学教授刘姝威就公开追问乐视财报问题,对这些问题应该都查一查,如果其中涉及违法违规,应该一追到底,坚决处罚,给苦苦追讨的供应商,给广大股民一个交代。
首席记者 连建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