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女士之所以那么担心儿子的工作事出有因,家里的经济状况并不好。几年前,丈夫因医疗事故突然去世,失去了家中的顶梁柱,让母子俩一下陷入困境。原本身体就不太好,已经十几年没有工作的赖女士,只能担起家庭重任。可儿子小林偏偏不懂事,整天迷恋网络游戏,每天除了吃饭、睡觉,几乎将所有剩余时间都花在了玩游戏上。因不注意饮食和锻炼,他过于肥胖,这愈发加剧了母亲的焦虑。对母亲的劝解,儿子要么就是不理不睬,说急了还会对着母亲大发雷霆。赖女士对此焦急不已,希望我能帮忙劝劝小林远离网络,尽快找一份工作,帮助自己承担家庭开支。
其实,小林也有自己的苦恼,他毫不顾忌地说自己是身高1米55的“残疾人”。起初,小林还期望通过读书改变自己的未来,可就在他中专毕业准备考大专时,父亲去世了,这个变故让他一时无法集中心思学习,考试也失利了。中专毕业后的4年中他至少投递过五六十份简历,也尝试过应聘不同的工作,但全都石沉大海,没有一家用人单位聘用他。饱受挫折的小林开始失望,他将所有的一切都归于身高原因,责怪都是父母遗传,认为不会再有工作的机会,开始自暴自弃。
当我跟小林聊起电脑游戏时,他一改颓态兴致勃勃谈论所玩的游戏,认为自己没有网瘾,觉得母亲对他上网时间长的担心是多余的。自己除了玩游戏,也会关心社会及国内外的新闻。我问他是否试过在网上寻找工作信息。小林一时语塞,承认没有试过这个途径。显然,小林之所以找不到工作,不全都因为社会歧视,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在于他的自卑。
此时,母亲突然爆料儿子不愿工作有其他原因,怀疑儿子是知道丈夫留下了40万元钱,就想靠这笔钱混日子。对此儿子毫不犹豫地否认了母亲的猜测,他诚恳的语气让我很放心。我告诉小林,父母对孩子的抚养不是无止境的,一般十八岁的孩子就应该靠努力自食其力,每个子女都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如果一直这样虚度光阴,自食其力则无从谈起,赡养母亲更是一句空话,不要做“啃老族”。
至此我认为母亲在对待儿子就业问题上的方式不对。母亲对儿子由爱生怨,平时到处喋喋不休说儿子的不是,儿子原本就对未来有压力,母亲的担心和催促又在无形中给他施压,难以承受压力的小林选择了逃避,也使母子关系恶化。我告诉她,作为母亲,给予儿子的不应该只是温饱和要求,还要因势利导,用正确的方式引导他克服障碍。我还安慰赖女士,小林是个不错的孩子,只要克服自卑心理,有机会接受培养,他不会让人失望。这一番话同时也是给小林信心。
母子俩接受了我的分析、建议和鼓励。小林当场表态,为了未来改变自己,努力控制上网的时间,积极减肥,将来一定好好照顾母亲,尽赡养义务,决不做“啃老族”。
调解结束后,我便帮小林找了一份收银员工作,谁知只工作三天,他就找出种种理由不干了。我得知实情后发现小林的根本问题是“惰性”,毕竟在家“玩”了4年,便狠狠地批评了他。不久,又有一家企业愿意接受小林,但愿小林走好自己的路。
人民调解员 青云
【律师点评】
值得信任,不是说出来的话,而是做出来的事。小林虽表面接受了调解员的建议,而且还当场表态,“为了未来改变自己”,但真的调解员帮他找了一份工作后,他却因为“惰性”以种种理由推拖只做了三天,没有坚持下去。所以如果小林想有一个属于自己的未来,“做下去”对他来说更为重要。
这里我们来谈一下与本次纠纷有关的法律知识。先来说一下“啃老族”,当然在法律上是没有这个概念的,这是近几年比较流行的说法,泛指主动放弃了就业的机会,赋闲在家,得靠父母供养的一类年轻人。虽然《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但在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只有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才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也就是说对于成年的,能独立生活的子女,父母是不需要给付抚养费的。就本次纠纷中的小林来说,他是成年人,而且是能够独立生活,所以母亲完全可以把他放到社会中去,而不是留在身边,小林应该靠努力去养活自己,而不是赖着母亲。
子女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子女应当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义务。但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只有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如果父母有劳动能力、有收入,生活不困难,一般很难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
孙鸣民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