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发现,滴滴公司存在7方面33项问题,包括:顺风车产品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公共安全隐患问题较大、网约车非法营运问题突出、应急管理基础薄弱且效能低下、互联网信息安全存在风险隐患、社会稳定风险突出等。
针对这些问题,联合检查组提出处理意见:一是未完成安全隐患整改前继续下架滴滴顺风车业务。二是依法处置非法营运行为。对网约车平台、私人小客车合乘信息服务平台开展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加大对相关平台公司的处罚力度。三是依法对滴滴公司主要负责人及法人代表等予以行政处罚,并责令滴滴公司对内部相关责任人员予以处理。四是对滴滴公司涉嫌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和发布违法广告等行为开展约谈,并依法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