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世人看来,这是一个传奇般的女子。在80年前的加拿大,她只因与华裔同居怀孕,竟遭受了牢狱之灾。
1939年,18岁的多伦多女孩威尔玛与华裔服务生叶锦驹(Henry Yip)一见钟情。两人很快坠入爱河并同居。然而威尔玛财大气粗的父亲无法容忍这段感情,不希望自家血统中渗入华裔血液。
威尔玛怀孕3个月后的一天清晨,两个年轻人被警察逮捕。带着警察闯入的,正是威尔玛的父亲。
当时安大略省在1897年立了《女性庇护法案》(Female Refuges Act),滥交、“非法”怀孕及心甘情愿地与中国男子交往,均会受到惩罚。因此当威尔玛以怀孕为由,请求法官从轻发落时,反而火上浇油。但她在高压之下仍不改口,最终被判入狱10个月。
服刑期间,威尔玛先后辗转到两个监狱,遭受着与重刑犯一样的待遇。她在狱中出生的儿子也被带走,直到刑满出狱才得以团聚。
出狱后,她找到叶锦驹,与之成婚。由于儿子在狱中出生,体弱多病,沉重的医药费使他们不堪重负。威尔玛打算与丈夫一起前往中国香港谋生,才发现自己已被剥夺加拿大公民身份,无法申请本国护照。生活所迫,婚后两年,这对年轻人离婚了。
1958年,令威尔玛入狱的法案被废除,但安大略省不肯为她翻案。她求职遇阻,不得不搬到卑诗省的温哥华。命途多舛,儿子在26岁时因游泳突发哮喘而身亡。
1990年,威尔玛开始寻求法律援助。她提出,自己因与华裔交往而遭到歧视并入狱,在狱中被强迫劳动而未获报酬,要求安大略省政府道歉并赔偿1100万元。经过无数次申诉和斗争,2002年,安大略省政府终于向威尔玛正式道歉。
晚年的威尔玛常到学校和社区发表演说,在95岁高龄时,还独自前往安大略,要求省和联邦政府向每位受过迫害的女性道歉。小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