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3:要闻
     
本版列表新闻
~~~上海今就《关于企业注销若干问题的会商纪要》作政策解读
~~~上海今就《关于企业注销若干问题的会商纪要》作政策解读
~~~上海今就《关于企业注销若干问题的会商纪要》作政策解读
~~~上海今就《关于企业注销若干问题的会商纪要》作政策解读
     
2019年07月17日 星期三 放大 缩小 默认   
“僵尸企业”如何彻底退出市场?
上海今就《关于企业注销若干问题的会商纪要》作政策解读
金旻矣
  本报讯 (记者 金旻矣) “僵尸企业”如何彻底退出市场?现在上海有了“实招”。今天,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共同推进解决企业注销若干问题的发布会,对《关于企业注销若干问题的会商纪要》进行政策解读。

  《纪要》对企业注销四方面的难点进行了破解——

  首先,破解了“僵尸企业”的注销难题。对于因长期未开展经营活动,账册、文件灭失,企业人员下落不明,无法正常清算的“僵尸企业”,在履行相关强制清算或破产清算程序后,仍无法清算或无法全面清算的,公司清算组或破产管理人可以凭人民法院有关终结清算程序的裁定文书,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销。

  其次,简化了公司注销登记材料。破产企业因重要文件灭失或相关人员下落不明,履行清算程序后仍无法清算或全面清算,不能取得税务部门清税证明,清算人或管理人凭有关裁定文书申请注销时,登记机关不再收取清税证明。

  再次,充分保障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通过强制清算或破产清算程序仍无法清算或全面清算的,由人民法院在相关终结清算程序裁定书中,载明债权人依法主张权利的内容。公司注销后,债权人仍可依法向有关人员主张其合法权利。

  最后,明确了公司注销责任义务。设有分支机构或对外投资子公司的企业,在终结清算程序前,应对其分支机构或对外投资子公司进行相应处理。进一步明确了公司退出市场应尽的责任义务,避免公司注销导致其分支机构或对外投资子公司因母体或股东主体资格灭失,产生新的“注销难”问题。

     
放大 缩小 默认   
   第A01版:一版要闻
   第A02版:要闻
   第A03版:要闻
   第A04版:要闻
   第A05版:2019年夏令热线特别报道
   第A06版:要闻
   第A07版:上海新闻
   第A08版:上海新闻
   第A09版:科创上海
   第A10版:长三角/中国新闻
   第A11版:国际新闻
   第A12版:文体新闻
   第A13版:文体新闻/文娱
   第A14版:体育/文体新闻
   第A15版:文体新闻/体育
   第A16版:夜上海
   第A17版:夜光杯
   第A18版:夜光杯
   第A19版:国家艺术杂志
   第A20版:镜头艺术
   第A21版:创见
   第A22版:汽车周刊
   第A23版:汽车周刊/车界车市
   第A24版:互动/新民健康
   第ZF01版:中缝2-23
   第ZF02版:中缝12-13
重温历史 缅怀先辈 砥砺前行
在优化完善提升上下更大功夫
“牢记使命”推动核心技术突破
“僵尸企业”如何彻底退出市场?
新民晚报要闻A03“僵尸企业”如何彻底退出市场? 2019-07-17 2 2019年07月17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