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人才进行更科学的评价,首先要改变“一把尺子量到底”的标准。全面实行分类评价,正是《意见》的最大亮点。比如,未设置正高级职称的职称系列均设置到正高级,向基层一线倾斜,特殊人才特殊方式评价,病历、教案也可作为参评材料,职称评价标准推行“代表作制度”,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研究成果有重大突破可直接申报高级职称,等等。
职称制度改革的关键,在于科学界定、合理下放职称评审权限,尤其是要发挥用人主体在职称评审中的主导作用。这对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初心和智慧,也是一种考验。放权不等于放责。职称改革是一项涉及数千万专业技术人员切身利益的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仅仅依赖于政府、市场与学术中的任何一种力量或机制都无法有效推进。职称制度改革涉及科研人员的切身利益,必须认真听取“评的人”和“被评的人”、“用的人”和“被用的人”的意见,必须尊重专业技术人员的参与权、知情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政府和用人单位应当以敬民之心,行简政之道,施公平之策,主动吸纳专业技术人员共享决策,重视其合理的利益诉求,从而给专业技术人才带来更多获得感。(朱春奎 刊今日人民日报 本报有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