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大年初二)晚上9点多,我和家人共计20人在导游的带领下到哈尔滨市松北区的北岸野生渔村就餐。点餐时,我们看到菜单上的标价,鳇鱼的价格是398元一斤,其他两种鱼的价格是298元一斤。我当时看着他称鳇鱼重为10斤4两,但在结账时,账单上却写着鳇鱼14斤4两,其它两种鱼也乱写斤两,两桌饭结算下来总计花费了10302元。”
“与店家理论,突然店里冲出一帮人逼迫付账。拨打110,警察说,解决不了带双方去所里解决,先拘了,我们害怕,只好被迫结账。”
——网友、江西游客陈岩
“这名顾客在网上晒出的账单是10302元,打折的部分没有发出来,打完折后,实际收款7200元。饭店有监控,从监控上可以看出最后的付款金额。”
——餐厅赵经理说
“这家餐厅在哈尔滨的著名旅游景区冰雪大世界的附近,地处被称为“旅游区”的松北区,我们很少去江北(松北)吃饭,因为太贵了,不划算。”
——哈尔滨当地人李女士说
“导游推荐的,太贵了,就坑去旅游的。”
“口味一般,被司机拉去的地方。价格超贵,宰客!拉低哈尔滨形象。”
——一家餐饮点评网上,80%的网友认为该店的价格确实很高
“就游客陈先生反映的‘被骗斤两’问题,调查组已经把北岸野生渔村称鱼的秤带去计量中心进行检测。同时,调查组已调取事发时的监控录像,调查结果将会尽快公布。”
“我们从警方那里得知,游客一行人和店家产生了激烈的争执,游客甚至还拿出了刀。后来经过警方的调解,店家给游客的消费金额打了折。”
——哈尔滨市松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朱先生表示
“同一商品在不同消费环境中,售卖价格也会不同。店家若事先标明价格,且不违反当地物价部门规定,消费者自愿接受消费,则不涉嫌违规。在此事中,店家是否违反当地物价部门规定,还要看调查结果。”
“对‘缺斤短两’,消费者有事前审查义务。消费者若对斤两存有异议,应尽量在宰杀、食用前提出。若事后提出,则难以举证。如果店家确被证实‘缺斤短两’或存有其他消费欺诈行为,相关部门可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北京律师张新年说
本栏编辑 姜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