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坚持把握金融支持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与防风险之间的平衡,注意处理好市场与政府的关系,紧紧围绕工业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任务,提出了重点支持的具体行业和领域,进一步明确了坚决退出淘汰落后产能的政策导向,积极引导金融创新紧密结合工业创新,着力改造工业发展传统动能,积极培养工业发展新动能。同时,《意见》注重保持各类融资方式的适当“门槛”,着力形成优胜劣汰的筛选机制,有利于促进金融资源优化配置,为新常态下金融与工业共生共荣提供了明确的方向指引和有力的政策支撑。
《意见》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前提下,适当降低新能源汽车、二手车的贷款首付比例,合理扩大汽车消费信贷,支持新能源汽车生产、消费及相关产业发展。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坚持区别对待、有扶有控原则,对钢铁、有色、建材、船舶、煤炭等行业中产品有竞争力、有市场、有效益的优质企业继续给予信贷支持,帮助有前景的企业渡过难关。支持工业企业积极稳妥化解产能过剩,对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未取得合法手续的新增产能建设项目,一律不得给予授信;对长期亏损、失去清偿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的“僵尸企业”,或环保、安全生产不达标且整改无望的企业及落后产能,坚决压缩退出相关贷款。
同时,进一步推进信贷资产证券化,支持银行通过盘活信贷存量加大对工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加快推进住房和汽车贷款资产证券化。在审慎稳妥的前提下,选择少数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探索开展不良资产证券化试点。加快推进应收账款证券化等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发展,盘活工业企业存量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