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表示,如果丢失的身份证被人冒用,身份证所有人无须承担责任。公民在使用身份证证明身份时,各相关证件使用部门负有核对人、证一致的义务。如果居民身份证丢失被他人冒用,冒用者及相关部门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丢失证件者无须对自己未实施的行为担责。我国2004年1月1日起施行的《居民身份证法》明确规定,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但是,身份证丢失后,真的就无需担心吗?法律界人士指出,虽然身份证被冒用后可以免责,但免责还是要通过诉讼程序进行,通过法庭查清冒用情况,才能免责。
公安部的解释,无法解决被冒用者可能面临的官司,所以被冒用者并不能高枕无忧。身份证作为个人身份特征的最重要凭证,必须妥善保管,这是法定义务。在现实生活中,一旦市民对身份证件保管不善,被人拿去干坏事,比如用身份证复印件办出存折或银行卡,实施诈骗或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市民还是要承担意想不到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