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已是“三九”第三天,对于农民工栾兴龙而言,冷的不只是天气,还有攥在手里的那张保证书,上面写着“今收到4000元,保证以后不再找政府部门上访。”落款日期2012年11月9日。
2012年5月到2012年10月,栾兴龙在山东淄博华侨城苏通建设工地做架子工,134天,每天180元,应得24120元,去掉这期间借支的8950元,老板支付的1250元,最终应拿到13920元。
栾兴龙说:“我找了带自己来工地的小老板,他实际上是‘三包’,上面还有‘二包’‘大包’,最后又找到淄博高新区清欠办投诉,结果只拿回4000块钱,还被迫写了保证书。”
如今,栾兴龙在北京望京的一家韩国餐馆打工,一套被隔断成6个房间的两居室中,他租住的房间只有5、6平方米,月租金600元,一张1米2宽的床占了房间的大部分。
栾兴龙说:“快过年了,我也不知道剩下的钱还能不能拿回来,差不多1万块呢,相当于我现在4个月的工资。”
数据 建设领域欠薪增长
来自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消息,2012年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有所增加。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1年我国农民工调查监测报告》显示,被拖欠工资的外出农民工主要集中在建筑业和制造业。而且,从事建筑业的农民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比例最高,占73.6%。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邱小平表示,宏观经济的波动是造成这种情况出现的主要原因。受国际金融危机和国内经济增速趋缓等因素影响,一些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尤其是出口导向型企业资金链趋紧。但也不能否认,恶意欠薪的现象仍然存在。
专家 要建立长效机制
有专家表示,每到年底,运动式的清欠固然能形成一种声势,但关键是要建立长效机制。
“出现拖欠工资后,实际上是经济承包纠纷与劳动纠纷交织在一起,形成了很长的债务链,增加了解决欠薪的困难。”邱小平说,“只有打破这样的‘潜规则’,让经营风险与劳动债权分离,才能更好地解决欠薪问题。”
人们期待着,立法步伐再快一点,执法力度再大一些,让工资落袋为安不再是栾兴龙们的奢望。
新华社记者 杜宇 安蓓 何雨欣(据新华社北京1月10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