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负责人介绍,专项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一是宣传及自查阶段(2012年11月26日至12月1日);二是执法检查阶段(2012年12月2日至2013年1月25日);三是分析总结阶段(2013年1月26日至31日)。
这位负责人说,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的处罚力度,对恶意拖欠、情节严重的,可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资质,直至吊销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