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令,100人获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英雄称号、金星奖章及一级国旗勋章,17人获金正日勋章,19人获金正日奖,50人获金正日青年荣誉奖。
此外,12人获人民科学家称号,24人获功勋科学家称号,20人获功勋称号,300人获一级国旗勋章,950人获劳动勋章,300人获一级战士荣誉勋章,800人获二级战士荣誉勋章,3000人获二级国旗勋章,3000人获三级国旗勋章,2000人获功劳奖章,1000人获军功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