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晚上,有人打110报警,一名老汉在自家院中被儿子活活压死了,现场情况十分可疑,很有可能是一起杀人案件,希望警察能赶快来调查。公安机关接报后立刻赶到现场,发现地上有一滩血迹,以及一具血肉模糊的遗体。
警方立刻展开调查。死者名叫王金根,今年70岁。据死者的儿子王建军讲,这天晚上他出车回家,就在倒车时突然感觉车轮像是压倒了什么东西,于是连忙下车看个究竟,不料一个人被压在了车轮下,王建军急忙移开汽车才发现压在自己车轮下的竟是自己的亲生父亲!
据调查,报案人叫李雪梅,人们都叫她李阿姨,是王金根生前的相好。知道王金根被活活撞死后,李阿姨怀疑是王建军把父亲骗去,故意把他撞死,并假装成意外事故。
公安机关从王老伯的手机通话记录中发现,在案发前二小时,王老伯曾经接过王建军家的电话,难道这个电话是王建军打的?后来警方才发现原来打电话的是王建军的儿子王晓晓。王晓晓说,他的自行车坏了,而爷爷是修车高手,于是他就给爷爷打电话来帮他修车,而小王打完电话便和同学出去玩了。根据王晓晓的反映与现场勘察的情况基本吻合,案发时被压在王建军车底下的正好有辆自行车。
这么看来,可以排除王建军故意杀人的可能,王建军倒车时将父亲撞死纯属意外。就在王建军为父亲的死而悔恨不已的时候,公安人员在王老伯租借房子的枕头下面找到了一份遗嘱,遗嘱写明王老伯的遗产50万元银行存款全部由自己的儿子王建军继承,这让王建军觉得更加愧对死去的父亲。
王建军一边料理父亲的后事,一边想着怎么把父亲银行存折里的50万给取出来。他拿着遗嘱和父亲的存折到银行去,银行告诉他,不能仅凭这些东西就能把钱取出来。他还必须到公证处去办理继承公证,或者去法院打官司确认遗嘱的效力。
王建军找到了姐姐王建芬,但没想到,王建芬却坚决不承认这份遗嘱。于是弟弟将姐姐告上法院,请求确认遗嘱的效力。而姐姐王建芬提出了反诉,要求剥夺王建军的继承权。她认为,父亲是被弟弟活活撞死的,不该按照父亲的遗嘱由王建军继承遗产,特别是王建军曾经威胁父亲:只有把钱财都拿出来才同意父亲再婚。所以这份遗嘱的有效性值得质疑。
由于在老汉去世前接触最多的人就是李阿姨了,所以李阿姨成了本案关键的证人。法院开庭那天,法官问李阿姨:你有没有看到王建军以得到父亲所有财产为条件逼迫老人写遗嘱?或者听王老伯这样说过?李阿姨说,她没有看到王建军明确胁迫王老伯立遗嘱,也没有听王老伯说过此类话,应该是老人希望儿子同意自己再婚而写的。于是,法院根据李阿姨的证词,认为遗嘱没有受到胁迫,遗嘱有效。
不过法官认为,尽管王老伯的死是一起意外事故,但王建军在撞死父亲的行为中是存在一定过错的,作为王老伯的女儿有权以侵权之诉要求王建军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最后根据王建芬的请求法院判决判令王建军赔偿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0万元。
(本栏由CCTV12《法律讲堂》供稿,文中人物均为化名,陈舒芸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