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欣平 通讯员 竺士北)“‘一户多人口’政策两年期将至,请您于今年12月31日前至所属营业网点办理每两年的续期审核手续。”近日,这样一则提示出现在了部分居民6月份的电费账单上。
2012年7月起,上海市开始实施居民阶梯电价,同时接受“一户多人口”业务的申请。实施细则中明确规定:每两年,客户应到供电营业网点办理“一户多人口”政策续期手续。今年下半年,第一批办理“一户多人口”业务的客户将陆续期满。为此,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在这些客户的电费账单上进行提示,提醒客户可按要求办理续期手续。
据莘北路供电营业厅工作人员介绍,办理“一户多人口”续期手续的用户需持本市公安部核发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及近期电费账单原件,前往所属供电营业网点进行申请,户口簿地址须与电费账单上用电地址一致。政策具体内容不变:户籍人口为5人及以上的家庭,每户每月增加100度的阶梯电量基数,户籍人口为7人及以上的家庭,也可以选择按照全电量每度电0.024元加价计费。“一户多人口”政策续期自受理的次月起生效,逾期未办理的用户,电费将不再按该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