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的一份研究报告显示,根据推算,中国每年过早拆除的建筑物达4.6亿平方米。对2001年至2010年公开报道的54处过早拆除建筑的调查发现,不合理拆除占比高达90%,这其中,功能滞后、有商业利益和形象政绩等原因的案例占55%。大量短命建筑不仅对建筑资源形成巨大浪费,带来“天量”拆除费用,更有垃圾总量的40%、碳排放量的10%由此产生。这些数据,令人吃惊。
平心而论,中国的城市膨胀速度全球罕见,出现一些提前拆除、短命建筑原本情有可原。但值得思考的是,中国的短命建筑量何以如此之大?一些灾难发生后,我们常反思是天灾还是人祸。如此大量短命建筑滋生,我们也需要问一句:这究竟是难以避免的城市扩张之殇,还是一场本可避免的“人祸”?
笔者首先想到环保问题。有一段时间,我们身边的污染行为十分猖狂。何故?因为污染具有公共外部性,损害的一般是公共环境。所以污染的补偿机制一日不立,污染的“盛宴”就一日不散。今天中国掀起环保风暴,实际上就是揪出污染“埋单人”。如此大量短命建筑,根源同样在此:无人为短命建筑的规划、决策、建设、拆除“埋单”。既如此,谁会在这场“狂欢”中住手?既得便宜,又无需代价,何必住手?
从数据不难看出,短命建筑的三个重要原因莫过于:土地财政、利益驱动之下的商业开发,长官意志主推的形象工程,专家、公众意见缺席之下的“跛脚”规划。然而,这三者之中,何曾有一个明确的“埋单人”机制?现实中,有几个官员因为规划不科学、搞形象工程造成损失被降级、免职?
现在,我们在环保、党风廉政建设、扶贫开发等越来越多领域建立、强化了主体责任。但对短命建筑,还没有一个刚性的追责机制。这并非不需要。如此大量短命建筑对还是发展中国家的中国来说,浪费是令人心痛的。更为重要的是,这些浪费原本可以通过制度化设计加以避免。
假如说土地财政带来的拆旧建新、商业开发冲动,纠缠着更为复杂的政治经济背景,破解也牵涉更广,那么约束形象工程、提升规划科学性,这在当今中国应该已经具备一定解决基础。如今,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理念已成“指挥棒”。此前不久的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更明确聚焦城市集约发展中规划建设管理、政府社会市民等多个方面的统筹。而十八大以来,“三严三实”、反腐倡廉更对官员作风形成强力约束。党委政府的议事决策民主机制原本就在不断完善之中。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关键是将制度之光明确聚焦城市规划建设,明确短命建筑的追责机制。
让决策之权不再一意孤行,让规划、调研中的民意和专家,不再只是花瓶,相信必能大大减少短命建筑的滋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