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上午9时许,杭州富阳区公安分局指挥中心接到报警:万市镇花家村某厂房仓库发生火灾。消防人员立即赶赴现场,经过两小时的奋力扑救,大火被成功扑灭。
随即,警方对起火原因进行了勘查,发现离起火点不远处有烟花残骸以及满地的鞭炮纸屑。走访周边群众后,民警了解到,该厂老板尤某在起火前燃放开门鞭炮。
很快,一脸沮丧的老板尤某接受了公安机关的调查讯问,起火厂房系自己堆放棉纱废料的仓库。正月初八,尤某为祈愿新年生意红红火火,在仓库门前燃放了烟花爆竹,却不想燃放过程中火星引燃了厂房内堆放的棉纱废料,等反应过来,火势已蔓延扩散。
老板尤某在接受调查时说:“本想图一个吉利,虽然知道燃放烟花可能会引起火灾,总想着这事情不会落在我的头上。”一时的侥幸心理,最终造成了巨大的财产损失。尤某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火灾发生构成因过失引起火灾的违法行为,依据相关规定,尤某被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朱建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