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质疑开发商室外排水系统不合格,该楼盘十位住户将开发商东莞市新通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索赔13万余元。
新通公司辩称,案涉排水工程经质量验收合格,并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案涉房屋符合交付条件,排水工程已经达使用标准,不存在违约,无需赔偿。
日前,该案在东莞第一法院南城法庭开庭公开审理,将择日宣判。
摘编自东莞阳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