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浦东新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徐某等18人犯职务侵占罪,被判处8年10个月至1年5个月不等,没收财产9000元至6000元不等;退缴的赃款发还被害单位,不足部分责令继续退缴。
组队
内外勾结步步为营
1976年出生的上海人徐某曾就读上海杉达大学会计专业,毕业后先后在中外运、UPS公司就职,因业务熟练,从一线的操作工升到了操作主管的位置。2008年,徐某辞去工作,开了家小饭店,生意却一直做得不温不火。
2009年的一天,徐某约了以前在UPS公司的3名同事张某、顾某、谢某及其朋友徐会计一起吃饭叙旧。聊到手头缺钱,想找个赚钱的项目时,5人皆深有同感。徐某突然建议,利用以前在UPS公司的人脉,偷逃货物重量,或许可以大赚一笔。其他4人表示赞同,立即谋划了起来。
当天,5个人便进行初步部署,以前接触过一些公司客户的徐某负责找客户和货源,张某、顾某和谢某则负责联系UPS内部各个环节的操作人员,徐会计负责结算和做账。
不久后,他们通过UPS公司内部员工拉拢了一个关键人物———快递员组长林某。由林某“牵线搭桥”,再灌以“糖衣炮弹”,徐某等5人很快便将UPS公司的1名货车驾驶员琚某,6名快递员徐某、朱某、黄某、姚某、姜某和王某,1名分拣员组长朱某,1名UPS公司虹桥中心流水线分拣员杨某,3名UPS浦东机场操作站分拣员刘某、浦某和黄某收拢旗下。
操作
流水线式畅通无阻
经过仔细掂量,他们将“办公”地点选在了一个交通便利的小区。出租房内的货物,经张某和顾某预先填好各项信息后,林某便会安排快递员上门取运单,不对货物称重,而是直接扫描签字,计入的重量一般都在2公斤左右。这些运单会混进正常的运单一同交到虹桥UPS公司收件中心。比较紧急时,逃重的货物运单还会托人直接交到UPS公司虹桥中心流水线分拣员杨某处扫描入库。
而与运单相对应的货物会定时交到UPS公司的货车驾驶员琚某处,然后直接送到UPS公司浦东机场操作站,交由操作站刘某等3名分拣员操作。
“货物进仓库时都要过流水线称重量,每件货物都要称两次,两次重量有差异的,取重量小的那次计费。我们先让需要逃重的那些货正常称重,再从公司承运的货物中找一件重量小的货物,把他们交给我的条形码放在小货物上再称一次,这个条形码是从逃重货物上的条形码复制下来的,一模一样。这样,再称一次的话电脑就自动取重量很小的那一次来计算运费,就可以达到逃重的目的。”刘某到案后供述。
案发
匿名举报端出“硕鼠”
在徐某等人的客户中,最大的是假冒名牌包的销售商,其中很多是福建人,这些假冒包包专门运到美国,运费不菲。
虽然赚得盆满钵满,怎料好景不长。2010年6月30日,UPS公司收到一封内部员工匿名举报信,公司立即对两个运单对应的货物重新进行称重,称重结果为442.5公斤,而不是2公斤,当即便怀疑有公司员工参与了逃重。事后通过调阅工作录像,UPS公司发现,刘某等3名操作员在称重时有异常动作,立即向公安机关报警。
经过公安人员的排摸及缜密侦查,包括徐某等人在内的18人全部落网,他们对参与逃重的事实均供认不讳。事后,18名到案人员一共退回了赃款40多万元。
经司法鉴定,2009年9月至2010年7月间,徐某等18人通过在UPS公司开设的5个运输账户出运3760票货物,实际出运140693公斤货物(后次扫描记录为5801.4公斤),应支付运费1079万余元,实际支付运费仅为99万余元,造成UPS公司运费损失人民币980万余元。
通讯员 黄丹 本报记者 宋宁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