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一,《上海烟草集团科技创新园项目》归入“积极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重大项目”中的“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一类。根据市政府工作报告的说明,“战略性新兴产业”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等行业,请问“烟草项目”能归入上述哪一行业?
其二,《上海烟草集团科技创新园项目》的具体内容、建设目标均无处可查。如果项目创新的目标在于经营模式和业绩效率,那么烟草行业的业绩越好,说明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威胁越大,这样的“创新”该支持吗?
如果这个项目的目标在于减弱产品危害,此前,“烟草院士”已经引起公众、专家和权威机构的诸多质疑,如此“创新”理应谨慎对待。如果从建设内容和建设目标来看确实属于可以支持的项目,也应依据《预算法》将相关信息一并提供给人大审议。
需要强调的是,禁止公共财政支持对公众健康和其他社会因素有害的企业、产业和项目,这一原则必须明确。
市人大代表 贾巧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