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在不少人看来,像田亮这样的明星属于公众人物,一举一动对社会影响很大,如果“超生”更是会产生负面榜样作用。此前曾有国家计生委官员表示,对于明星们的超生行为,应该用超重罚款以及建立不良记录等额外处罚措施来严惩,让其遭受经济和社会荣誉及舆论的多重惩罚。
但在生儿育女上,明星其实也是普通人,他们不该有生育特权,但如果真有了违规行为,也该按照普通人的适用原则予以处罚。计划生育是我国基本国策,可其中并没有名人、明星违规就该从严、从重处罚的条款。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如果田亮夫妇确实“超生”,也应该和普通违规者一样被,不该因为自己的身份而受到额外处罚,处罚过轻过重,都是一种不公平。
李元春